索引号: 008410557/2018-00192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9-14
文号: 绵府办发[2018]24号 关键词: 绿色金融服务

关于印发绵阳市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8-09-14 14:16文章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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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绵阳市创新绿色金融服务

实施意见的通知

 

绵府办发〔2018〕24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绵阳市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绵阳市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川办发〔2018〕7号),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积极对接《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金融支持支柱产业绿色改造升级为主线,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通过金融组织、融资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等创新,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大力支持绿色发展,加快建设西部现代化强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运作,政府引导。以市场化运作为核心,以政策性扶持为支撑,引导金融机构自觉践行绿色金融理念,自愿实施绿色金融标准,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绿色投资,确保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

2.坚持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加强金融、财政、产业、环保、土地等领域政策的互动配合,整合相关政策资源,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工作合力。

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探索切合地区实际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注重发挥绵阳作为绿色金融核心区的功能作用,加大对重点绿色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统筹推进各县市区绿色金融联动发展。

(三)发展目标。

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多种金融产品创新为主导,以多层次资本市场为支撑,积极推动绵阳绿色金融核心区建设,逐步建立多元化、广覆盖的绿色金融创新体系和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在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为绵阳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市提供有效金融支撑。

到2020年,全市绿色贷款余额超过130亿元,绿色贷款年均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加大全市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直接融资培育,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累计达到50家,推选10家企业(项目)进入全省债券发行重点企业(项目)名单,10家企业进入全省新三板重点企业后备库,6家企业进入全省IPO推进企业名单。在全市构建强制性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商业性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结合、保障较全、运行良好的保险市场机制,投保企业达到30家以上。逐步提供其他与环境风险、气候变化、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相关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有效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支持和促进我市经济向绿色化转型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完善绿色信贷体制机制。推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绿色信贷治理体系,借鉴“赤道原则”的理念、方法和工具,围绕“绵阳科技城低碳制造业集中区,北川、平武森林碳汇区,三台、梓潼、盐亭生态农业发展区,江油等火电、钢铁、建材产业低碳化转型重点区”的空间格局,结合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制定绿色信贷发展战略,明确绿色信贷行业、企业和项目新的准入标准,定期收集、主动跟进绿色项目信息,建立“绿色清单”。完善绿色信贷管理机制,探索设立专营机构或事业部,健全绿色信贷专业化体系,加大信贷支持产业转型升级、能源资源节约、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力度。

(二)全力推动绿色信贷支持。推动全市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对接绿色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支持绵阳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建设西部现代化强市。大力支持中科绵投循环经济产业园、保和富山再生资源产业园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等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建设;有效支持科技城节能环保产业园、安州区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平武水电集群、新能源电池、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清洁能源项目;有力支持科技城光电产业园、新一代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和绿色消费;积极支持食品、化工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大力支持绿色种养业发展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基地建设,推动构建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在维护好生态功能前提下,着力支持江油、平武、北川生态旅游,促进九环东线上绿水青山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

(三)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大力推广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合同环境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特许经营权质押、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融资、节能减排融资等金融工具和服务;开展绿色车贷、绿色储蓄卡、绿色信用卡等零售类金融产品,积极满足个人绿色消费需求;创新担保方式,积极推动应收账款质押、履约保函、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及林权和农村土地“两权”抵押融资,探索推动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抵质押融资方式创新。

(四)拓宽绿色产业直接融资渠道。结合绵阳市推进企业上市重点工作安排,建立上市后备绿色企业资源库,在上市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中,鼓励和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主板”“新三板”、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境外资本市场等上市挂牌融资。积极推动已上市绿色企业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进行再融资。支持绵阳市商业银行等法人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推动金融机构发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绿色资产担保债券、绿色收益支持证券。推动企业用好“即报即审”政策,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筹集资金。支持融资规模大、期限长的绿色项目利用永续票据、可续期债券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绿色企业或项目利用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用好已设立的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支持地方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和绿色产业发展。积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基金、创投机构、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碳基金。推广运用PPP等模式,促进绿色项目多元化融资。

(五)积极发展绿色保险。密切跟踪四川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办法等绿色保险相关政策研究制定进展情况,及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推动保险机制与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环境行为公开、环境保护税等配套政策的整合。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程序和技术规范,指导保险公司加快定损和理赔进度,及时救济污染受害者,降低对环境的损害程度。支持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建立农业保险理赔与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推动保险机构参与环境风险治理体系建设,研究建立面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主体的环境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建立“绿色理赔”通道,规范、高效、优质地开展理赔工作。

(六)丰富环境权益融资工具。利用北川、平武森林碳汇项目等区域优势,积极融入全国碳市场和西部碳交易中心,推动碳市场能力建设,开展碳排放权配额、新能源汽车碳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根据省上部署,积极开展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等业务及相关市场建设,开展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给予清洁能源生产企业必要的经济补偿,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探索碳金融产品创新,有序发展碳远期、碳掉期、碳租赁、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和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

(七)推动绿色金融示范创建。加强部门联动、市县协同,建立绿色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推动绿色产业项目在县市区布局。积极推动辖内绿色资源丰富、绿色产业占比相对较高的县市区开展绿色金融示范区(县)建设。鼓励各县市区、各金融机构结合地方产业发展规划,探索开展绿色金融小镇、绿色金融支行或网点等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八)完善绿色金融配套机制。推进绿色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绵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绵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和企业信用评价提供依据。引导融资担保公司创新绿色信贷担保产品,发挥好现有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作用,通过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项目倾斜。完善财政金融互动和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绿色债券融资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强化绿色金融人才建设,加大绿色金融宣传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加强与发改、经信、环保和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沟通,加大绿色项目企业有关信息披露,规范绿色项目评估认证,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环境和信贷风险。建立企业环境与社会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用能、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检查执法力度,强化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违反相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对利益相关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依法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细化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绿色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

(二)加大政策支持。对符合再贷款申请条件,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扶贫再贷款、支小再贷款、信贷质押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对绿色信贷规模达到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加强财政金融互动,引导金融机构发放绿色信贷;支持和鼓励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三)强化监测评估。人民银行绵阳市中心支行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绿色金融专项统计制度和评估体系,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积极稳妥做好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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