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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绵阳市分行发挥“四个作用”优化县域金融风险防控

发布日期: 2024-03-01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分行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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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机构风险监测“前哨”作用。把对地方法人机构重要风险指标变动、重要人员变化、重大事项和大型业务活动作为核心内容,实施动态风险监测、评估和现场督导,同时加大对县域机构现场座谈、调研工作频率,力争掌握第一手资料。实行风险专管员制度,要求县域机构以重大事项报告或要情专报的形式反馈各类涉金融风险点。

发挥地方政府风险处置牵头作用。与县域地方政府建立金融工作合作备忘录并逐步推广到全市,定期通报金融稳定形势,及时研判金融风险点,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配合地方政府全面强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治理,创建县域金融安全区,积极支持并帮助金融机构化解处置不良,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推动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稳健运行。

发挥金融监管协同作用。深化部门合作,与绵阳市金融监督管理分局重新修订《金融稳定与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备忘录》,重点完善对县域金融机构监管协作,推进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监测协同;明晰双方监管权责边界,细化具体工作职责和任务,避免监管重复、多头审批以及业务交叉等,有效提高监管质效。

发挥派出机构风险防控片区作用。明确江油市支行作为人民银行县域派出机构的职能定位,把人民银行风险防控职责作为其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承担邻近县域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任务,配合绵阳市分行和地方政府做好风险防范处置工作,守牢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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