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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上半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7.49亿元

发布日期: 2023-08-17 来源: 绵阳日报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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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多个公告,明确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进一步为经营主体减轻负担、增加动能。

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为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公告明确,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此外,还明确了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相关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正形成合力,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将持续助力我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7.49亿元。分行业看,制造业及批发零售业占比最高,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7.43亿元,占比42.5%;分企业规模看,中小微企业受益最明显,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亿元,占比51.4%。

(记者 唐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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