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410557/2024-00412 | 主题分类: | 自然资源、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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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5-06 |
文号: | 绵府批复〔2024〕37号 | 关键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向绵阳经开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向绵阳经开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绵经开管〔2024〕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区代表市政府向绵阳经开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将位于你区松垭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绵阳经开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划拨宗地面积为12284.5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
二、划拨土地成本261.4581万元由绵阳经开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足额支付。
三、绵阳经开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按程序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之日起1年内付清划拨地价款,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四、绵阳经开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此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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