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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01-03 | |
文号: | 关键词: | 《绵阳市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绵阳市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加强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四川省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结合绵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章四十六条,其中:
(一)总则:明确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原则、市级财政部门和市级各部门(单位)的职责、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等内容。
(二)政府预算:明确了政府收支预算编制的原则、规程等。
(三)部门预算:明确了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对部门预算编制中的人员经费预算、公用经费预算、项目经费预算、基本建设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资产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事业单位预算等编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专项资金预算:对专项资金的界定、设立、编制、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审批等进行了规范。
(五)预算执行:规范预算执行,对市级各部门(单位)如何加快预算执行、清理收回存量资金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六)预算绩效管理: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预算项目评估评审、绩效监控、绩效结果应用等进行了明确。
(七)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明确了市级财政部门和市级各部门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工作中的责任和流程。
(八)预决算信息公开: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职能职责、操作规程、公开内容等进行了明确。
(九)预算监督:明确了预算、决算、预算执行等预算管理事项中,各相关主体应履行的监督职责。
(十)附则:规定本办法有效期两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特色亮点
(一)完善专项资金管理
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市本级专项资金及上级转移支付涉及二次分配的需出台资金管理办法的,特别是竞争性资金管理办法,需报市政府业务分管领导及分管财政工作的领导审核。涉及1亿元(不含)以上的重大资金管理办法需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落实预算资金分类限时分配下达机制,市级财政部门按月通报市本级各部门(单位)以及县(市、区)、园区的预算执行情况,施行正反向激励约束,将通报结果与市县两级预算调剂、安排、考核有机衔接。
(三)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
推动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预决算信息公开以市政府或部门(单位)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平台(或专栏)上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