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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绵阳市灾区重建工作委员会《关于督查受灾群众安置点安全越冬工作的通知》(绵重建委〔2008〕6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照落实,确保群众安全越冬。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

绵重建委〔2008〕62号

绵阳市灾区重建工作委员会

关于督查受灾群众安置点安全越冬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为了确保我市5.12地震受灾群众安全过冬,市重建委将对全市受灾群众安全过冬问题进行督查,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全面掌握了解受灾群众安全越冬准备工作,做到心中有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越冬。

二、督查方式

以各县市区为主体,进行全面督查,各乡镇要进行逐户排查,清理登记,建立受灾群众安全越冬基本台帐,各县市区要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所建立的受灾群众安全越冬台帐进行核查,并建立县市区受灾群众安全越冬台帐。市重建委将重点督查北川、平武、安县、江油开展工作和建立台帐情况。

三、督查内容

1、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市重建委10月7日召开的安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2、各县市区制定受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情况;

3、各县市区受灾群众安全越冬统计台帐;

4、各县市区受灾群众安全越冬物资需求台帐;

5、“三孤”和地震受伤未愈人员安置情况;

6、解决现居住自建过渡房、帐篷受灾群众过冬情况;

7、板房区用电、用火、消防、治安安全管理情况。

四、督查要求

1、各县市区必须高度重视受灾群众安全越冬工作,作为当前抗震救灾,恢复重建的重点工作,做好统筹安排,做到万无一失,保证受灾群众安全过冬目标的实现。要认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对受灾群众安全越冬情况掌握和统计台帐真实准确,工作方案和措施有效。

2、各县市区对督查工作要写出书面报告,并于2008年10月20日前,将《安全越冬情况统计表》报市重建委安置管理协调办公室。联系电话2544790、传真2546480、电子邮箱:zaoxia123456@163.com

附:1、《绵阳市受灾群众安全越冬情况统计表》

2、《绵阳市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安全越冬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

主题词:安置点  安全越冬△  督查  通知

绵阳市灾区重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08年10月14日

(共印15份)

绵阳市受灾群众安全越冬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乡镇名称

受灾群众

修建永久性住房过冬

外出打工

投亲靠友

在板房越冬

在自建过渡房越冬

居住帐篷越冬

过冬需求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棉被(床)

棉衣(套)

衣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