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绵阳市灾区重建工作委员会《关于督查受灾群众安置点安全越冬工作的通知》(绵重建委〔2008〕6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照落实,确保群众安全越冬。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
绵重建委〔2008〕62号
绵阳市灾区重建工作委员会
关于督查受灾群众安置点安全越冬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为了确保我市5.12地震受灾群众安全过冬,市重建委将对全市受灾群众安全过冬问题进行督查,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全面掌握了解受灾群众安全越冬准备工作,做到心中有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越冬。
二、督查方式
以各县市区为主体,进行全面督查,各乡镇要进行逐户排查,清理登记,建立受灾群众安全越冬基本台帐,各县市区要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所建立的受灾群众安全越冬台帐进行核查,并建立县市区受灾群众安全越冬台帐。市重建委将重点督查北川、平武、安县、江油开展工作和建立台帐情况。
三、督查内容
1、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市重建委10月7日召开的安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2、各县市区制定受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情况;
3、各县市区受灾群众安全越冬统计台帐;
4、各县市区受灾群众安全越冬物资需求台帐;
5、“三孤”和地震受伤未愈人员安置情况;
6、解决现居住自建过渡房、帐篷受灾群众过冬情况;
7、板房区用电、用火、消防、治安安全管理情况。
四、督查要求
1、各县市区必须高度重视受灾群众安全越冬工作,作为当前抗震救灾,恢复重建的重点工作,做好统筹安排,做到万无一失,保证受灾群众安全过冬目标的实现。要认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对受灾群众安全越冬情况掌握和统计台帐真实准确,工作方案和措施有效。
2、各县市区对督查工作要写出书面报告,并于2008年10月20日前,将《安全越冬情况统计表》报市重建委安置管理协调办公室。联系电话2544790、传真2546480、电子邮箱:zaoxia123456@163.com。
附:1、《绵阳市受灾群众安全越冬情况统计表》
2、《绵阳市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安全越冬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
主题词:安置点 安全越冬△ 督查 通知
绵阳市灾区重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08年10月14日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