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油市委宣传部
关于转发省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08年度全省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8年度全省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参加考试名单于10月25日前报市委宣传部干部股。
中共江油市委宣传部
200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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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油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008年9月2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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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0份)
关于2008年度全省高级政工师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委宣传部,各市、州政工职评办公室,省级有关厅局,各政工职评中级委员会:
为认真做好今年我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人员所在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待遇脱钩的其他性质的事业单位以及经省政工职评领导小组批准同意试点的行业和地区的事业单位。
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对象包括上面所列单位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专职书记、副书记以及在宣传、组织、党办、纪检(监察)、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女工)等部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在精神文明、人事管理、职工教育、武装保卫、计生、信访、老干部服务、调解等岗位上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以上参评对象包括实行聘任制的政工人员。
不设专职党务干部的单位中主管思想政治工作或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干部,经其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和相关政工职评部门认定后,可以参加评定。
书记、厂长一人兼而未评定其他专业职务者,可以参加评定。
在今年申报截止时间之前三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分的人员,不得申报高级政工师。所受处分撤销后,所在单位可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本人的态度及工作表现,决定其可否参加评定。
申报截止日期前已离开思想政治工作岗位的人员,不参加评定。退休后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可以参加评定,但不与工资待遇挂勾。
二、申报条件
(一)高级政工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原则、优良传统及有关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教育、法律、心理学等知识,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能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有突出的工作实绩。
3、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本单位重要报告、文章。
4、担任政工师职务五年以上(2003年12月31日之前担任);博士学位获得者,担任政工师职务三年以上。试点单位从事政工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在政工岗位上工作。
(二)理论考试合格。凡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人员,均要参加全省组织的高级政工师基础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
(三)政工实绩特别突出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评审。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参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填写全省统一制发的《四川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原件)。[注:评审表3份放在综合袋内]
2、提交2000字左右的思想政治业务工作总结3份。总结的内容包括本人的工作经历、政治表现、思想作风、工作实绩、突出贡献、心得体会、理论成果、奖惩情况等。
3、提交800字左右单位推荐材料3份。凡参加申报高级政工师评审的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被推荐者是否符合所申报的专业职务条件写出明确的意见。其中包括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等次情况及评价意见。
4、提交本人获得中级专业职务以来的政工成果复印件四至六篇(含政工论文1篇,其它可以是政工方面的著作、论文、调查报告、工作总结、主持起草的重要文件、讲话稿等)一式3份。政工论文一般要求在市(州)或厅级以上报刊发表。个人获省、部级政工类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市(州)、厅级政工类二等奖以上奖励的论文视同发表。
5、政工方面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3份。
6、提交学历证书、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3份。
7、根据川人办发[2003]171号文件规定,申报人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过程中,需进行个人业绩、贡献的公示,公示期由单位确定,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公示结果。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党委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所有材料上均要签署是否属实的意见并加盖党委章。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当事人3年评审资格,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以上材料统一用16开纸或B5型纸印制,分3个牛皮纸袋包装。除等一的3份评审表放在第一袋(综合袋)内,其余每项材料每袋一份。3个牛皮袋封面贴《四川省申报评审高级政工师材料目录》(附后)。
报送的材料评审结束后销毁,请各单位通知本人自留原件。
四、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08年12月15日——2009年3月10日。
报送地点:省委宣传部干部处(地址:成都市实业街30号实业宾馆二楼207房 邮编:610031)
申报高级政工师人员,每人收评审费320元。
报送材料时,各地、各单位填写《四川省申报评审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名册表》(附后》一并报送。
五、理论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理论考试大纲由省政工职评办组织编写。9月5日后,各市州政工职评办或各单位到省政工职评办免费领取考试大纲,参加考试人员根据考试大纲选择适合自己的教材和参考材料。
11月5日前,各市州政工职评办或各单位将考试名单报省政工职评办汇总(报名表附后),统一办理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08年11月22日(星期六)下午2:30—4:3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在材料报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政工职评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6603359 传真:028—86601293 联系人:王朝洪)。
四川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