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室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工作的意见》后,江油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要求,及时下发到各乡镇、各派出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确保全市廉洁救灾。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级各部门及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控制和压缩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的规定,市级党政领导机关、市级部门和乡镇今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一律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缩10%。一律停止购置非应急抢险用公务车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暂停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批的规定,坚决禁止违反规定新建或装修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已审批或动工的新建和装修项目要压缩经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楼因地震灾害需维修或重建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强调,各乡镇、市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暂停办理一般性因公出国(境)审批的规定。坚决禁止以学习考察、学术交流、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规定,凡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坚决禁止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业务培训,坚决禁止以业务培训等名义公款游山玩水。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坚决禁止超标准接待,用公款大吃大喝,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要轻车简从,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严格执行中央、省和绵阳市工资制度及津补贴政策,坚决禁止巧立名目乱发津补贴。严格执行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加强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规定,坚决防止因迟滞拨付等人为因素造成抗震救灾物资严重毁损浪费问题的发生。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根据《意见》依纪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特别典型的案例,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公开曝光。 |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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