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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社9月17日电(訚纬韬)  为保证将重建项目建成精品工程、廉洁工程,日前,记者从江油市纪检部门获悉,江油市出台四项制度,多方位规范重建项目招投标活动,保证相关程序的严格执行。
    据介绍,一是实行工程发包、合同履行情况备案制度。灾后重建工程在项目签定承包合同后10 日内,有关单位要将项目招标或应急工程发包情况报市发改局、招监办备案,并通过电视、政务网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二是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情况永久公告制度。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在项目显著位置,根据招标结果,永久性标识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名称,以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施工质量。三是实行相关部门联合监管制度。整合建设、财政、交通、民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力量, 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监管职能,加强对灾后重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四是对领导干部、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及工作人员在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益,严格按照有关条例、规定追究责任,并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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