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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申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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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新生镇村民来电咨询,其申请低保需提供哪些资料,前往何处办理。

答复:

市民:
        您好!您关于“咨询申请低保需提供哪些资料,前往何处办理”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问题后,三台县新生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10日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得知:根据《三台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工作的通知》(三民发〔2023〕8号)文件规定,一是申请城乡低保的资格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1.配偶;2.未成年子女;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人收入均低于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申请农村低保。根据核定的收入,城乡低保实行补差,以家庭为单位,不足到保障标准补足到保障标准。  

二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获得低保: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经营性大型农机具、经营性房屋,价值超过当  地低保月标准 24 倍的;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产权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两倍的;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企业法人代表”,并正在从事经营活动,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3.家庭人均现金资产(含储蓄存款及利息)和持有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含家庭拥有的高档收藏品)总价值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 24倍的;4.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劳动生产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低保审核确认和复核工作的;6.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7.在监狱内服刑人员;8.人为闲臵承包土地、山林的家庭;9.特困救助供养对象。  

三是具备赡养、抚养、扶养关系非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简  称供养义务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按以下  方法计算:1.按照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数额计算。2.供养义务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月标准 2 倍的,视为无能力承担供养义务,不计算赡(抚、扶)养费。3.供养义务人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月标准 2 倍的,将其人均收入高出低保月标准 2 倍部分的 25%,平均到其应当赡养、抚养、扶养的每个对象计算。基本计算公式为:赡(抚、扶)养费=(家庭月人均收入-2倍月低保标准)×家庭人口数×25%÷赡(抚、扶)养人数。 

 四是申请及受理凡需申请享受城乡低保的居民,都要以户  为单位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具体申请人要履行以下义务:1.以家庭为单位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有困难的,可以 委托村(居)委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应委托手 续 ;2.提供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收入等相关证明材料;3.履行诚信承诺及家庭收入、财产查询授权;4.申请人如果与低保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或与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应落实备案制度。针对以上情况,我镇工作人员已为您做好了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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