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问答知识库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工作时间段”是指工龄,还是指累计工作年限?

文章来源: 问答知识库
字体:【    】 打印
内容: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请问这里的工作时间段是指工龄,还是指累计工作年限?

答复: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2、《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