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是组建我区地震灾害农房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灾后重建的综合协调、技术指导、政策调研、资金统筹调度、资金监督等各项工作。二是由区城建局牵头,组织财政、民政、国土等部门深入镇、处、村社对房屋严重受损需要重建农户进行调查审核,做好建档备案工作。三是以镇、处为主,区城建、国土、经发局等职能部门配合,坚持分散与集中、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在7月19日前完成重建户初步规划选址。四是建立农房重建责任制,坚持政府组织,自建为主,区农房建设领导小组与镇、处签定责任书,明确任务,实行分级负责。五是对农房重建资金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控,确保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六是加强与市职能部门沟通与联系,争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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