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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2022年单位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10-07 18:27文章来源: 驻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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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绵阳市驻京办单位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0921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 3 -

一、单位职责 - 3 -

二、机构设置 - 5 -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 9 -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9 -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 9 -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 9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1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3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4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5 -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6 -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16 -

第三部分 词解释 - 18 -

四部分 附件 - 21 -

 

五部分 附表 - 115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115 -

二、收入决算表 - 115 -

三、支出决算表 - 115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115 -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115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115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115 -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115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 115 -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115 -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115 -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115 -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115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驻京办主要工作包括六个方面:开展对外宣传交流工作;对外联络、协调和信息收集工作;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做好接待服务保障工作;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服务在京绵阳籍企业和农民工等工作。

下设四个科室:综合科、联络接待科、信访维稳办公室、经营管理科。

1.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负责办理所在辖区、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口管理工作的衔接落实工作;

(2)负责办理机关相关公文的撰写、收发、传阅、管理工作;

(3)负责办理机关相关证件、执照的年检审核,印章的管理使用,相关协议、合同等洽谈拟定工作;

(4)负责办理各种会议会务保障等工作;

(5)负责办理机关日、月、季、半年、全年值班值勤、计划安排、学习教育、考核考评、检查督促、资产管理、物质购发、车辆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安排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6)负责办理机关干部人事、财务等工作,统筹协调联系内设科室等工作;

(7)负责办理机关各项预(演)案、方案撰写拟定及演练检查督促等工作;

(8)负责办理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信访维稳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驻京信访维稳工作组的计划安排、预(演)方案、组织实施、经验总结等,做好与省、市及相关单位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对接协调、信息交流等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进京上访群众的接回、稳控、劝返工作;

(3)负责进京上访信息、数据的统计、整理、上报;

(4)负责综合分析进京上访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5)负责协助分管领导做好驻京维稳工作组在京管理事务;

(6)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联络接待科工作职责

(1)负责洽谈拟定定点接待或有关接待合同、协议;

(2)负责协调接待对象及相关单位、部门的请示、要求、涵件和有关事项;

(3)负责拟制联络接待工作计划方案、接待流程、接待范围、接待标准、预(演)案、建议要求、注意事项等工作;

(4)负责落实联络接待工作中接待手册、车辆安排调遣、经费结算和后续有关事项;

(5)负责联络接待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并统计分析接待联络工作信息、提出意见建议;

(6)负责落实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2.我单位年末机构1个,与上年度无变化。

3人员情况,截止到2022年12月底,市政府驻京办事处编制人数为8人,较上年度增加0人;本年度年末实有人数9人,较上年度增加2人,本年度行政工勤人员0人,较上年度增加0人。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整合驻京机构力量,创新做好双招双引

积极整合市县驻京招商力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定期组织开展驻京招商工作例会,建立市县区两级招商信息共享机制,我市驻京招商“533”工作法得到了省驻京办高度肯定,并在全省驻京经济协作工作会作为先进经验进行了交流发言主动引荐、协助参与中关村高新科技产业联盟、上元控股产业园、中科飞机制造有限公司(芜湖)等项目引进,预计引进投资50亿元以上;积极协助市委组织部来京招才引智,加强与清华、北大、中科院、社科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接;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安排部署,市驻京办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欧美同学总会与绵阳市沟通联系,推动“海归小镇项目加快落地绵阳,目前海归小镇项目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

2.两头发力中间用劲,做好信访保障服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维稳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省市两级关于信访工作的各项会议精神和文件内容,特别是市委曹立军书记8月24日市委研究信访维稳工作专题会议上重要指示精神,明确工作重点,加强责任落实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处置能力,创新工作方法,按照“两头发力,中间用劲”的工作思路,重点从诉求化解、责任落实、力量编成、工作机制、稳控处置等方面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一套具有绵阳特色的驻京信访保障工作机制。全年共接(劝)返来京群众144批178人次,处置预警信息共计349条,圆满完成了冬奥会、残奥会、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段驻京信访保障服务工作,2名同志分别荣立三等功一次、嘉奖一次、1名同志荣获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表彰。

3.加强部委沟通联络,提升政务保障能力

充分利用驻京办在京工作的便利,主动拜会曾经在绵挂职或工作过的领导,主动联络绵阳籍在京党政军企和高校的各界成功人士,更新通讯录67条,多渠道借用优质人脉资源,打通绵阳与中央、北京联系的最后一公里,积极开展与中办、国办、科技部、军民融合办、发改委、国防科工局等国家部委和在京名牌大学、科研院所的沟通对接工作,协助市县各级领导来京开展工作,大力宣传绵阳,努力争取政策、项目及资金。加强对政务保障工作的各项内容和环节规范管理,人、财、物之间的衔接更趋合理,工作运行高效顺畅,为市领导、市直单位(部门)和县市区来京政务活动提供了准时、安全、通畅、舒适的服务,全年政务服务保障共56批185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保障任务。

4.真情实意以人为本,多形式服务农民工

采取扫码入群、走访调查等方式经常性摸排核实在京绵籍流动党员,动态掌握流动党员情况;为流动党支部邮寄送书2次,共为7个流动党支部赠送学习资料14套,通过微信工作群发送优质学习资料40余份,动员流动党员下载绵州先锋、机关党建、学习强国等APP,关注京城川讯等微信公众号,指导流动党支部开展好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加强流动党员思想建设;按照600元/人的标准,对10名困难流动党员和40名春节期间在京在岗农民工进行了慰问;组织流动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集中培训1次;广泛宣传使用省办“川工家”“川人在京之家”“京城川讯”三大平台的维权专区,为在京流动党员、农民工宣传常见维权法律知识和提供普法维权救助服务;对有返乡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党员,采取主动拜访、双向洽谈、集中培训、返乡考察等方式,共协助1名同志返乡创业。

二、机构设置

市驻京办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市驻京办2022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18.5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2.89万元,增长24.60%。主要变动原因是追加了川京办招待所共建经费25万元;二是2022年增加人员3名,追加了人员资金,引起主要增减变化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1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5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1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2万元,占58.87%;项目支出131万元,占41.1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8.5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2.89万元,增长24.60%。主要变动原因是追加了川京办招待所共建经费25万元;二是2022年增加人员3名,追加了人员资金,引起主要增减变化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89万元,增长24.60%。主要变动原因是追加了川京办招待所共建经费25万元;二是2022年增加人员3名,追加了人员资金,引起主要增减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04万元,占90.12%;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2万元,占4.68%;卫生健康支出4.84万元,占1.52%;住房保障支出11.72万元,占3.68%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18.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决算为287.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经费执行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支出决算为262.04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2.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对外联络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支出决算为14.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经费执行支出

1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6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经费执行支出

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决算为1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3.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30万元,完成预算76.48%,较上年减少38.76万元,下降48.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3万元,占48.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27万元,占51.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3万元,完成预算66.7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减少9.94万元,下降33.17%。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二是公务用车2台严重老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22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27万元,完成预算88.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29.22万元,下降57.8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47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2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招商引资、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市驻京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3万元,比2021年减少0.51万元,下降3.44%日常公用经费于上年差异不大,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执行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市驻京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市驻京办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其他用车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社会治安稳定。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市驻经办项目(重大项目推进信访维稳工作经费车辆运行经费推介宣传经费、“川京办共建招待所”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市驻京办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市驻京办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2022 年我单位预算收支编制均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结合上年末人员、资产实际拥有数以及年度支出数据等因素,合理测算,科学编制,按时完成基础、项目库报送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财务制度及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财务操作程序规范有序,财务基础信息更新及时,账务核算及时、准确, 预算、决算的编制准确性较高,报送规范及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待遇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比例为的购房补贴。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2年度

 

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市驻京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机关。

 

(二)机构职能

 

开展对外交流,宣传推介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未来目标规划及招商引资政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开展招商引资、协调跟进重大项目的推进工作。维护首都北京的稳定安全。

 

(三)人员概况

 

2021年12月末,在职人员总数9人,其中参公人员9人。

 

(四)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绵阳驻京办是绵阳在北京的窗口,也是绵阳与首都联络的重要纽带,为更好的完成各项驻京工作任务,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高标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业务工作一是在政务服务工作方面。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市近期全会精神,特别是要认真领悟绵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利用好驻京优势,主动对接相关国家机关、部委、科研院所,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多渠道强化保障力量。同时,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四川省委十项规定、绵阳市委七项规定,严格按照《绵阳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政务服务工作流程》实施落实。对标中央八项规定,营造节俭廉洁环境。强化政务保障,提升服务质量,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履职担当,常态化加强与部委的交流联络,积极协助市有关部门开展对重大项目的对上争取工作,密切跟踪对接国家部委,助推国家出台新一轮政策支持绵阳建设西部现代化强市和中国科技城发展二是在双招双引工作方面。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领悟绵阳市八届一次全会精神,抢抓国省系列重大战略机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绵阳的关键时期,推进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绵阳新胜利、推动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建设迈上新台阶。利用好驻京优势,一要主动出击,与在京优秀企业、名牌大学、科研院所增加联系沟通,宣传在绵阳投资的优惠政策和在绵阳就业良好环境,宣传在绵阳投资的成功案例和在绵阳就业的人才事迹,宣传绵阳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支持创新、鼓励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二要与绵阳市经济合作局北京分局及各县市区分局加强联系沟通,借驻京办的平台,集合经合局的信息,更多更快更好地为绵阳引进优秀企业、优秀人才;三要加大对在京成功人士和优秀农民工的服务,引导、鼓励各级在京成功人士反哺家乡,推荐优秀农民工回村任职,带领家乡百姓共同致富三是在信访工作方面。要妥善处置个别老户进京缠访闹访行为,紧盯信息查控、前期劝返、后续跟进等重要环节,疏堵结合,切实做好重点敏感时段驻京信访工作,特别是建党一百周年大庆活动的信访维稳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上访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绵阳在京良好形象。一是要定期召开信息分析研判会,做好周分析、月鉴评。二是要清理在京滞留信访人员底数,采取一案一策、专人对接、限期劝返等方式方法制定详细方案,提前部署工作安排。三是与公安、信访、政法等单位协商制定劝返接送相应制度,确保在京滞留人员及时劝返出京。四是加大信访信息收集和研判力度,与省办、北京各派出所、铁路公安的协调联动,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支撑后续信访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五是抓好驻京信访干部政治素养和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有担当、有作为、能适应驻京工作的信访队伍,做好平时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确保认真履职尽责四是在农民工工作方面。要以人为本,切实关心关爱农民工群体,主动履职,解决困难。在中共在京农民工服务管理综合委员会的领导下,架起办事处与流动党员和其他在京绵阳籍农民工的桥梁,增加现场调研,对其登记造册,一方面加强管理教育,一方面加大保障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增加“流动党员之家”和“农民工服务中心”建设维护投入,发挥好流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掘并广泛宣传绵阳籍在京农民工先进个人事迹,鼓励大家情系绵阳、建设首都,同时,在疫情防控、用工维权等方面将关心关爱农民工群体落到实处。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收入203.63万元。部门决算收入31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318.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年度部门决算支出31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支出187.52万元(含人员支出173.19万元,公用支出14.33万元);项目支出131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31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项目支出   0万元)。结转和结余0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三)相关支出预算管理情况

 

年度预算执行率100%;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采购执行0万元,采购执行率 0%;三公经费预算54万元,决算支出41.3万元,控制率76.48%;部门年末固定资产266.57万元,其中在用固定资产266.57万元,出租固定资产0万元。

 

三、部门主要履职绩效分析

 

(一)主要履职目标

 

1.政务服务保障工作:制定政务服务工作计划方案;按时精准做好政务服务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其他保障任务;积极完成政务服务后续工作;做好信息反馈和其他工作。

2.信访维稳保障工作:按照“两个一律”、“四不准”的要求,做好在京信访维稳保障工作,确保“三个不发生”;每月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形成报告呈送;做好信息登记统计工作;做好信息反馈和通报工作;做好重要时段信访维稳保障工作。

3.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制定“双招双引”工作计划;大力开展宣传推介活动,报送有效招商信息 10 条;参与招商考察对接活动次数全年不得低于 10 次;积极协调、参加北京各大高校、机构招聘会、推介会等活动,宣传推介绵阳招才引智政策;协助组织部等人才招聘部门做好在京招才引智工作,

4.农民工服务工作:党组织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季度专题研究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不少于 1 次;依托在京商会、协会和企业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每季度更新一次《川籍在京流动党员基本信息统计表》;抓实流动党员学习教育,流动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开展学习教育 1 次;建立流动党员之家和农民工服务中心,为在京流动党员、农民工提供普法维权救助服务;在重要节日、家庭受灾、突遇困难等情况时,对在京流动党员、农民工给与关怀慰问帮扶。部委协调工作积极协助绵阳科技城在京部际协调及各项活动的保障等

5.科博会工作,制定科博会在京活动保障方案;积极做好科博会在京新闻发布会各项有关保障工作。

6.川货进京服务企业工作:拟制“川货进京服务企业”方案;积极推送绵阳企业、特色产品进京,营销额比去年上升 5%;组织绵阳北京商会及会员参加“川货进京 服务企业”活动;完成后续工作和新闻宣传。

 

(二)主要履职情况

 

1.整合驻京机构力量,创新做好双招双引

积极整合市县驻京招商力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定期组织开展驻京招商工作例会,建立市县区两级招商信息共享机制,我市驻京招商“533”工作法得到了省驻京办高度肯定,并在全省驻京经济协作工作会上作为先进经验进行了交流发言;主动引荐、协助参与中关村高新科技产业联盟、上元控股产业园、中科飞机制造有限公司(芜湖)等项目引进,预计引进投资50亿元以上;积极协助市委组织部来京招才引智,加强与清华、北大、中科院、社科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接;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安排部署,市驻京办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欧美同学总会与绵阳市沟通联系,推动“海归小镇”项目加快落地绵阳,目前“海归小镇”项目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

2.两头发力中间用劲,做好信访保障服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维稳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省市两级关于信访工作的各项会议精神和文件内容,特别是市委曹立军书记8月24日在市委研究信访维稳工作专题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工作重点,加强责任落实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处置能力,创新工作方法,按照“两头发力,中间用劲”的工作思路,重点从诉求化解、责任落实、力量编成、工作机制、稳控处置等方面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一套具有绵阳特色的驻京信访保障工作机制。全年共接(劝)返来京群众144批178人次,处置预警信息共计349条,圆满完成了冬奥会、残奥会、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段驻京信访保障服务工作,2名同志分别荣立三等功一次、嘉奖一次、1名同志荣获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表彰。

3.加强部委沟通联络,提升政务保障能力

充分利用驻京办在京工作的便利,主动拜会曾经在绵挂职或工作过的领导,主动联络绵阳籍在京党政军企和高校的各界成功人士,更新通讯录67条,多渠道借用优质人脉资源,打通绵阳与中央、北京联系的最后一公里,积极开展与中办、国办、科技部、军民融合办、发改委、国防科工局等国家部委和在京名牌大学、科研院所的沟通对接工作,协助市县各级领导来京开展工作,大力宣传绵阳,努力争取政策、项目及资金。加强对政务保障工作的各项内容和环节规范管理,人、财、物之间的衔接更趋合理,工作运行高效顺畅,为市领导、市直单位(部门)和县市区来京政务活动提供了准时、安全、通畅、舒适的服务,全年政务服务保障共56批185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保障任务。

4.真情实意以人为本,多形式服务农民工

采取扫码入群、走访调查等方式经常性摸排核实在京绵籍流动党员,动态掌握流动党员情况;为流动党支部邮寄送书2次,共为7个流动党支部赠送学习资料14套,通过微信工作群发送优质学习资料40余份,动员流动党员下载绵州先锋、机关党建、学习强国等APP,关注京城川讯等微信公众号,指导流动党支部开展好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加强流动党员思想建设;按照600元/人的标准,对10名困难流动党员和40名春节期间在京在岗农民工进行了慰问;组织流动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集中培训1次;广泛宣传使用省办“川工家”“川人在京之家”“京城川讯”三大平台的维权专区,为在京流动党员、农民工宣传常见维权法律知识和提供普法维权救助服务;对有返乡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党员,采取主动拜访、双向洽谈、集中培训、返乡考察等方式,共协助1名同志返乡创业。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1-1-1.编制完整: 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办严格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实事求是,综合预算,零基础预算”的原则编制2022年预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预算相关基础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调整完善了基础信息数据库,编制了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将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1-1-2.目标制定: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根据我办职能职责情况及当年工作计划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按照要求填报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清晰反映了预算资金的预期目标及效益,并以相应的完成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绩效指标予以细化和量化,真实准确反映资金结转情况。

1-1-3.编制准确: 自评得分:9.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2年,我办年初项目131万元,预算支出决算数131万元,完成预算100%,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情况指标无差异,预算编制科学准确。

1-1-4.支出规范: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办严格预算执行,不存在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现象。专项资金分配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按程序报批。

1-1-5.支出控制: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2年我办日常公用经费16.52万元,决算金额14.33万元,偏差度小于13.26%,用于弥补人员经费不足医疗保险、1-12月基础绩效部分补缴的职业年金、1-12月基础绩效部分补缴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1-1-6.动态调整: 自评得分:9.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2年我办部门预算额度收回为0万元,年底无结余资金。

1-1-7.预算完成: 自评得分:10.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办部门预算项目实际支出进度,在6月未达到40%,达到30%得2分,9月到达67.5%得3分,11月超过82.5%,得2分,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得3分。此项分数计10分。

1-1-8.目标完成: 自评得分:6.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办年初预算项目均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未出现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状况。

1-1-9.违规记录: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上一年度巡视(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均未对我办在预算管理、财政收支等方面提出违规违纪的问题。

 

(二)综合管理情况

 

2-1-1.政策执行: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市驻京办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按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2-1-2.及时更新: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市驻京办应缴非税收入在5个工作日解缴财政专户或国库。

2-1-3.收入解缴: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截止2022年6月8日已将应缴非税收入全额解缴财政专户或金库。

2-1-4.预算管理: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将应纳入政府采购的事项,均在年初部门预算中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年度中未发生无预算、超预算采购情况。

2-1-5.采购实施: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市驻京办的采购事项方式、程序合规,未存在拆分项目预算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情况,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年初部门预算、专项预算批准的应实施的政府采购事项在9月30日前已完成采购计划申报,且年底前基本实施完成的,以及9月30日后追加的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在年底前完成采购计划申报。

2-1-6.配置使用管理: 自评得分:6.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市驻京办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国有资产准确入账,账账、账实相符,将国有资产纳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动态管理。

2-1-7.收益核算: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驻京办处置固定资产按程序报批,处置收益及时足额上交财政。驻京办资产无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

2-1-8.制度建设: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驻京办内控制度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等等主要经济业务领域.驻京办按财经法规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完善内控制度。

2-1-9.制度执行: 自评得分:1.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驻京办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等内部全力制衡基本举措。2022年新修改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制度以及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且建立有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离”。

2-1-10.预算编制执行: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驻京办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部门预算编制较上年实现“零增长”。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突破年初预算数。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3-1-1.预算公开: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驻京办严格按要求在部门预算公开的同时,将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目标及绩效关系情况向社会公开。

3-1-2.决算公开: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驻京办严格按要求在决算公开时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向社会公开。

3-1-3.结果整改: 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驻京办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均已完成.

3-1-4.应用反馈: 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驻京办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运用绩效结果报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市驻京办单位2021年年初预算在6月末、9月末和12月末的执行进度和绩效分析,结果如下:

(1)基本支出方面:单位均能按时间按进度完成各项支付,包含工资、医疗保险等社保支出、住房公积金、水电费、电话费、办公费等,确保了各单位的基本运转。

(2)年初项目预算支出方面:均能按照项目的使用范围和用途进行支出,但在上半年资金执行进度相对缓慢,下半年使用情况良好。总体来说,市驻京办单位的财务制度及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财务操作程序规范有序,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原则有计划按要求,财务基础信息更新及时,帐务核算及时、准确,预算、决算的编制质量准确性高,报送及时。
   (3)绩效自评。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8分(详见附表)。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经验和做法

 

2022年我办预算收支编制均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要求,结合上年末人员、资产实际拥有数以及年度支出数据等因素,合理测算,科学编制,按时完成基础、项目库报送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

1.本单位管理制度健全。一是积极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市驻京办党组高度重视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牵头任组长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内部控制工作方案,认真梳理了政策采购实施计划、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流程:二是内控制度管理规范,根据内部控制建设相关要求,我办邀请专家对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2022 年内部控制报告工作进行了指导,及时完成填报、上报工作,市驻京办内控制度评价在市级单位中评价结果为“中”:三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要求和相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上党组会,项目资金的计划、使用等都经过市驻京办党组会审定。

2.会计核算根据客观性、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单位支出进行核算。本单位收入外,无其他非税收入执收。

3.决算等相关信息在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及时进行了公开。

4.按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2022年本单位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并形成报告上报市财政局.

 

(三)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方面,个别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二是绩效管理方面,个别项目绩效目标申报需进一步规范;三是年初预算经费与调整预算经费差值较大,部分资金集中在下半年追加,由此导致部分项目实施时间较紧,建议将部分经费纳入年初预算或提前预拨以便确保项目按进度加快实施。

 

(四)改进建议

 

一是严格落实项目实施进度管理,按要求完成部门总体执行进度:二是按要求规范申报绩效目标:三是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日常工作进度的检查指导,加大对各科室预算执行进度的督促工作,加快经费支付进度。

 

 

附件:2022年度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本级部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202369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2022年评价指标体系

单位自评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54分)

预算编制(17分)

编制完成(3分)

3分

目标制定(5分)

5分

编制准确(9分)

9分

预算执行(19分)

支出规范(5分)

5分

支出控制(5分)

5分

动态调整(9分)

9分

完成指标(18分)

预算完成(10分)

10分

目标完成(6分)

6分

违规记录(2分)

2分

综合管理(36分)

非税收入管理(8分)

政策执行(2分)

2分

及时更新(2分)

2分

收入解缴(4分)

4分

政府采购管理(8分)

预算管理(4分)

4分

采购实施(4分)

4分

资产管理(8分)

配置使用管理(6分)

6分

收益核算(2分)

2分

内控制度管理(8分)

制度建设(5分)

5分

制度执行(3分)

1分

三公经费管理(4分)

预算编制执行(4分)

4分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信息公开(4分)

预算公开(2分)

2分

决算公开(2分)

2分

整改反馈(6分)

结果整改(3分)

3分

应用反馈(3分)

3分

扣分项(5分)

扣分项(5分)

自评情况差异

0分

合计

100分

98.00分

 

附件2

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关于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绵阳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安排部署,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财绩【2023】7号)要求,我单位于7月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实施项目5个(部门项目5个),资金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预算资金131.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3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预算资金131.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31.00万元);)。

 

二、项目管理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2022年度,我单位实施项目5个(部门项目5个),实施项目预算执行131.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31.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预算执行131.00万元( 市级财政资金131.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个项目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全部完成5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全部完成5个,占100.00%;。

 

(三)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分析。

 

项目管理评价具体明细情况(见附件1)。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项目5个(其中部门项目5个)。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100.00,等级为:优。其中管理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0个,占比0.00%,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0个,占比0.00%。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数量指标共计6个,全部完成6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数量指标6个,全部完成6个,占100.00%;。

 

2.质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个项目均不涉及质量指标。

 

3.时效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时效指标共计5个,按时完成5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5个,按时完成5个,占100.00%;。

 

4.成本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成本指标共计11个,全部完成11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成本指标11个,全部完成11个,占100.00%;。

 

5.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个项目均不涉及经济效益指标。

 

6.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个项目涉及社会效益指标共计5个,优秀的指标5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社会效益指标5个,优秀的指标5个,占100.00%。

 

7.生态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个项目均不涉及生态效益指标。

 

8.可持续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个项目涉及可持续效益指标共计1个,可持续1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可持续效益1个,可持续1个,占100.00%;。

 

9.满意度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个项目涉及满意度指标共计5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5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满意度指标5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5个,占100.00%。

 

三、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评价结论明细情况表(见附件2)。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项目5个(其中部门项目5个),项目综合评价平均得分100.03,等级为:优。其中综合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0个,占比0.00%,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0个,占比0.00%。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财绩【2023】7号)通知要求,评价工作组根据《绵阳市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际和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资料,对2022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认真梳理,从投入、过程、成本、产出及效果等方面设定的绩效核心指标,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绩效目标实现评价具体情况自评表(见附件3)。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通过对2022年项目支出总体情况分析和自查,我办根据预算进度按期按质的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自评反映问题,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等方面对项目支出逐项评分进行综合评价,2022年度项目整体绩效评价为优。我办将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对绩效评价情况予以公开。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本单位自评报告待2022年部门决算批复后,随同部门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政策(项目)自评报告及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1: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评价明细情况表

 

附件2: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项目综合评价结论明细情况表

 

附件3: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2023年7月19日

 

 

 

 

 

 

 

 

 

 

 

 

 

附件1:

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评价明细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管理分项评价得分

项目管理评价总分

项目管理评价等级

设立与决策

实施过程

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川京办招待所合作共建经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推介宣传经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车辆运行经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重大项目推进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项目管理

综合评价结论

全部项目管理综合平均得分

(单位项目管理评价总得分/单位项目总个数)

100.00

说明:单位项目管理综合评价分值100分,取单位项目平均分值。评价等级分4档,根据综合评价平均分值设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附件2:

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项目综合评价结论明细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

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率

自评得分

自评等次

重大项目推进

部门项目

50.00

44.00

44.00

100.00%

100

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部门项目

25.00

25.00

25.00

100.00%

100

推介宣传经费

部门项目

7.00

7.00

7.00

100.00%

100

川京办招待所合作共建经费

部门项目

0.00

25.00

25.00

100.00%

100

车辆运行经费

部门项目

30.00

30.00

30.00

100.00%

100

合计:

112.00

131.00

131.00

 

 

 

项目综合

评价结论

全部项目综合平均得分

(单位项目综合评价总得分/单位项目总个数)

100

说明:单位项目综合评价分值100分,取单位项目平均分值。评价等级分4档,根据综合评价平均分值设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附件3: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单位(盖章):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填报日期:

2023年7月19日

项目名称

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317-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本级部门

实施单位

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0分)

资金来源

全年预算数

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自评得分

原因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25.00

25.00

25.00

1.00

10.00

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无; 预算调整(调增/调减)原因:无

其中:中央、省补助

0.00

0.00

0.00

0.00

市级财政资金

25.00

25.00

25.00

1.00

县级财政资金

0.00

0.00

0.00

0.00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切实落实疫情后群众大规模进京上访预防和接待处置工作。围绕驻京服务保障功能,建立并落实劝返方案,“一对一”和属地协调联动,限期将涉访人员劝离北京,树好绵阳形象。保障重大会议、节庆日的社会稳定。努力实现保持进京非访户滞留清零状态,预计全年接劝访不少于80批次。

全年共接(劝)返来京群众144批178人次,处置预警信息共计349条,圆满完成了冬奥会、残奥会、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段驻京信访保障服务工作。

决策与过程指标

(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计算过程及得分依据

决策

(54分)

项目立项

依据充分性

充分

充分

10

10.00

根据全省驻京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和绵阳市信联办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维护首都安全稳定,落实进京上访的预防和接待处置。

程序规范性

规范

规范

6

6.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目标设置

绩效目标完整性

完整

完整

9

9.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细化

细化

10

10.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资金预算

预算编制匹配

匹配

匹配

10

10.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资金分配合理性

合理

合理

9

9.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过程

(46分)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健全

12

12.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项目质量可控性

可控

可控

11

11.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合规

12

12.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财务监督检查

无问题

无问题

11

11.00

无问题

小计:

100.0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绩效指标(90分)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协调北京敏感地高发地驻地派出所20批次0.15万元3.0万元

30000

30000

10.00

10.00

 

处理信访疑难杂症案件100批次0.16万元计16万元

160000

16000

15.00

15.00

 

非常时期派驻北京周边外围工作20人次0.1万元2万元。外出调研处理三跨三分离信访事件8人次每人0.5万元计4万元

60000

60000

15.00

15.00

 

数量指标

全年接劝访不少于80批次

80

80

10.00

10.00

 

协调处理信访疑难杂症案件100批次

100

批次

100

10.00

10.00

 

时效指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

1

10.00

10.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切实落实疫情后群众大规模进京上访预防和接待处置工作。围绕驻京服务保障功能,建立并落实劝返方案,“一对一”和属地协调联动,限期将涉访人员劝离北京,树好绵阳形象。保障重大会议、节庆日的社会稳定。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00

10.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90%

90

%

90

10.00

10.00

 

小计:

90.00

90

 

总分(折算分值) = “预算执行”10分+“绩效指标”60分(按60分折算)+“决策与过程指标”30分(按30分折算)

100

100

 

评价结论

根据该项目决策及过程管理、预算执行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指标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次为:优。一是按照中央、国家的指示要求,圆满完成了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的维稳安保任务;二是按照省、北京市的规定要求,圆满完成了进京上访的接离、劝返工作;三是按照市和有关领导的指示要求,实现了进京人员的快接快返、在京不过夜的目标要求,得到了省、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绵阳驻京信访工作组被省驻京办评为先进集体。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剑

财务负责人:张剑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单位(盖章):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填报日期:

2023年7月19日

项目名称

川京办招待所合作共建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317-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本级部门

实施单位

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0分)

资金来源

全年预算数

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自评得分

原因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0.00

25.00

25.00

1.00

10.00

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无; 预算调整(调增/调减)原因:无

其中:中央、省补助

0.00

0.00

0.00

0.00

市级财政资金

0.00

25.00

25.00

1.00

县级财政资金

0.00

0.00

0.00

0.00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川京办招待所餐厅包间冠名,16人包餐厅家具91917万元,长虹电视6300元,灯具20000元,书画刺绣等装饰品131783元

已全部完成川京办招待所绵阳厅的装修建设工作,利用省办平台更好地宣传推广绵阳,为绵阳经济腾飞添砖加瓦。

决策与过程指标

(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计算过程及得分依据

决策

(54分)

项目立项

依据充分性

充分

充分

10

10.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程序规范性

规范

规范

6

6.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目标设置

绩效目标完整性

完整

完整

9

9.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细化

细化

10

10.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资金预算

预算编制匹配

匹配

匹配

10

10.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资金分配合理性

合理

合理

9

9.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过程

(46分)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健全

12

12.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项目质量可控性

可控

可控

11

11.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合规

12

12.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财务监督检查

无问题

无问题

11

11.00

无问题

小计:

100.0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绩效指标(90分)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灯具

=

2

万元

2

5.00

5.00

 

电视

=

0.6

万元

0.6

5.00

5.00

 

16人包间家具

=

9.20

万元

9.2

10.00

10.00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1.2

万元

1.2

5.00

5.00

 

宣传作品及制作

=

12

万元

12

10.00

10.00

 

数量指标

室内设施设备

16人包

16

20.00

20.00

 

时效指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1

1

10.00

10.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长期未来工作影响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00

5.00

 

社会效益指标

利用省办平台更好的宣传推广绵阳,为绵阳经济腾飞添砖加瓦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00

10.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四大班子及县市区在京各个相关单位满意度评价≥90%

90

百分比

90

10.00

10.00

 

小计:

90.00

90

 

总分(折算分值) = “预算执行”10分+“绩效指标”60分(按60分折算)+“决策与过程指标”30分(按30分折算)

100

100

 

评价结论

根据该项目决策及过程管理、预算执行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指标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次为:优。已依照项目计划完成相应灯具、家具的购买,制作相关宣传作品,六月底,绵阳厅的装修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并在绵阳厅内循环播放绵阳宣传片。与四川其他市州相比,使用率高,在全省内反映良好。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王智荭

财务负责人:张剑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单位(盖章):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填报日期:

2023年7月19日

项目名称

推介宣传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317-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本级部门

实施单位

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0分)

资金来源

全年预算数

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自评得分

原因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7.00

7.00

7.00

1.00

10.00

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无; 预算调整(调增/调减)原因:无

其中:中央、省补助

0.00

0.00

0.00

0.00

市级财政资金

7.00

7.00

7.00

1.00

县级财政资金

0.00

0.00

0.00

0.00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进一步创新对接方式,扩大对接规模,畅通四川农产品进京渠道,扩大川货在京销售市场网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协助长虹、九洲、丰谷酒业、航发集团等重点企业和推广其产品在京市场占有率。预计全年承办对接双招双引、宣传推介活动不少于4次,安排党建党务活动宣传不少于2次。

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曹立军同志指示要求,协调陪同市领导在北京与欧美同学会主要负责人对接海归小镇项目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协调省驻京办,牵线市科技城新区经济合作局北京分局参与与芜湖中科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关于通用飞机制造项目的座谈会,助推绵阳科技城高质量发展;协同配合市政府驻北京投资促进中心、绵阳高新区驻京招商局、江油市政府驻北京招商办一行参访上元控股集团,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统筹全市在京双招双引力量,组织开展驻京经济协作碰头会2次;开展“三百行动”,完成部分在京人才、企业、科学院所智库信息统计工作;定期搜集国家部委政策动态等信息,编撰《驻京月刊》5期,呈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阅,得到相关领导的肯定。

决策与过程指标

(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计算过程及得分依据

决策

(54分)

项目立项

依据充分性

充分

充分

10

10.00

根据彭清华书记调研省驻京办讲话精神,要求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四川改革开放形象;根据省驻京办“川货进京”、“逐梦计划”等工作安排,大力推介四川农副产品、宣传引进高素质人才。

程序规范性

规范

规范

6

6.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目标设置

绩效目标完整性

完整

完整

9

9.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细化

细化

10

10.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资金预算

预算编制匹配

匹配

匹配

10

10.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资金分配合理性

合理

合理

9

9.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过程

(46分)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健全

12

12.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项目质量可控性

可控

可控

11

11.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合规

12

12.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财务监督检查

无问题

无问题

11

11.00

无问题

小计:

100.0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绩效指标(90分)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精准扶贫""川货进京"活动推介3万元。参加招才引智推介2.5万元。绵阳投资环境宣传、党建党务活动宣传栏等1.5万元

70000

70000

20.00

20.00

 

数量指标

全年承办对接双招双引、宣传推介活动不少于4次,安排党建党务活动宣传不少于2次

6

6

10.00

10.00

 

时效指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

1

20.00

20.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参加"川货进京"等推介活动。参加北大清华人大招才引智推介会。驻京办绵阳投资环境宣传,党建党务活动宣传栏等。根据工作任务安排的其他工作。

定性

优良中低差

20.00

20.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90%

90

%

90

20.00

20.00

 

小计:

90.00

90

 

总分(折算分值) = “预算执行”10分+“绩效指标”60分(按60分折算)+“决策与过程指标”30分(按30分折算)

100

100

 

评价结论

根据该项目决策及过程管理、预算执行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指标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次为:优。全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新年贺词、全国“两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建团100周年大会上等的重要讲话精神,制作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学习展板2块,开展“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活动,全年共撰写党建工作简报26期。

存在问题

双招双引活动、推介宣传活动形式较为单一,活动效果和影响力还需提升。

改进措施

主动作为,加大统筹在京双招双引队伍的力度,积极对接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力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推介活动,提高活动质效。

项目负责人:赵睿

财务负责人:张剑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单位(盖章):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填报日期:

2023年7月19日

项目名称

车辆运行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317-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本级部门

实施单位

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0分)

资金来源

全年预算数

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自评得分

原因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30.00

30.00

30.00

1.00

10.00

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无; 预算调整(调增/调减)原因:无

其中:中央、省补助

0.00

0.00

0.00

0.00

市级财政资金

30.00

30.00

30.00

1.00

县级财政资金

0.00

0.00

0.00

0.00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政务接待、信访维稳、联络对接等工作正常开展,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维护,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公车出行安全率,保证用车事务的满意率。预计全年出车不低于次数200次。

保障政务接待、信访维稳、联络对接等工作正常开展,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维护,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公车出行安全率,保证用车事务的满意率。全年政务服务保障共56批185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保障任务。

决策与过程指标

(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计算过程及得分依据

决策

(54分)

项目立项

依据充分性

充分

充分

10

10.00

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我单位车辆编制规定和驻京办政务服务保障、联络协调、信访维稳等工作需要,提供足够的后勤保障力量。

程序规范性

规范

规范

6

6.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目标设置

绩效目标完整性

完整

完整

9

9.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细化

细化

10

10.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资金预算

预算编制匹配

匹配

匹配

10

10.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资金分配合理性

合理

合理

9

9.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过程

(46分)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健全

12

12.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项目质量可控性

可控

可控

11

11.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合规

12

12.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财务监督检查

无问题

无问题

11

11.00

无问题

小计:

100.0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绩效指标(90分)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车辆运行油料费用4次每次3万元及12万元。车辆维修保养费用40次0.3万元12万元。车辆保险及交强险4车0.7万元2.8万元。过路过桥停车洗车费等3.2万元。

300000

300000

20.00

20.00

 

数量指标

预计全年出车不低于次数200次。

200

200

20.00

20.00

 

时效指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

1

10.00

10.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政务接待、信访维稳、联络对接等工作正常开展,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维护,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公车出行安全率,保证用车事务的满意率。预计全年出车不低于次数200次。

定性

优良中低差

20.00

20.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90%

90

%

90

20.00

20.00

 

小计:

90.00

90

 

总分(折算分值) = “预算执行”10分+“绩效指标”60分(按60分折算)+“决策与过程指标”30分(按30分折算)

100

100

 

评价结论

根据该项目决策及过程管理、预算执行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指标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次为:优。为市领导、市直单位(部门)和县市区来京政务活动提供了准时、安全、通畅、舒适的服务,全年政务服务保障共56批185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保障任务。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郑飞

财务负责人:张剑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单位(盖章):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填报日期:

2023年7月19日

项目名称

重大项目推进

主管部门及代码

317-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本级部门

实施单位

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0分)

资金来源

全年预算数

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自评得分

原因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50.00

44.00

44.00

1.00

10.00

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无; 预算调整(调增/调减)原因:公务接待按财政指标减少20%,减少资金6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0.00

0.00

0.00

0.00

市级财政资金

50.00

44.00

44.00

1.00

县级财政资金

0.00

0.00

0.00

0.00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在深度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大环境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协调各方,强化与国办、发改委、科技部、国防科工局、军民融合办等部委的对接工作,努力争取政策、项目及资金。积极利用在京社会资源拓展工作职能,强化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负责绵阳在京农民工党组织建设的统筹谋划、领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群策群力,推动农民工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回引等重点工作。全年完成全部党政领导进京协调工作的服务保障任务,对接部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央属企业、不少于150次,联系服务绵籍在京单位、重要人士、农民工群体不少于20次。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维稳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省市两级关于信访工作的各项会议精神和文件内容,特别是市委曹立军书记8月24日在市委研究信访维稳工作专题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工作重点,加强责任落实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处置能力,创新工作方法,按照“两头发力,中间用劲”的工作思路,重点从诉求化解、责任落实、力量编成、工作机制、稳控处置等方面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一套具有绵阳特色的驻京信访保障工作机制。全年共接(劝)返来京群众144批178人次,处置预警信息共计349条,圆满完成了冬奥会、残奥会、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段驻京信访保障服务工作,2名同志分别荣立三等功一次、嘉奖一次、1名同志荣获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表彰;二是采取扫码入群、走访调查等方式经常性摸排核实在京绵籍流动党员,动态掌握流动党员情况;为流动党支部邮寄送书2次,共为7个流动党支部赠送学习资料14套,通过微信工作群发送优质学习资料40余份,动员流动党员下载绵州先锋、机关党建、学习强国等APP,关注京城川讯等微信公众号,指导流动党支部开展好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加强流动党员思想建设;按照600元/人的标准,对10名困难流动党员和40名春节期间在京在岗农民工进行了慰问;组织流动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集中培训1次;广泛宣传使用省办“川工家”“川人在京之家”“京城川讯”三大平台的维权专区,为在京流动党员、农民工宣传常见维权法律知识和提供普法维权救助服务;对有返乡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党员,采取主动拜访、双向洽谈、集中培训、返乡考察等方式,共协助1名同志返乡创业。

决策与过程指标

(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计算过程及得分依据

决策

(54分)

项目立项

依据充分性

充分

充分

10

10.00

根据彭清华书记调研省驻京办讲话精神,要求省、市驻京办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服务保障、联络协调等工作;推动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外联系,包括中央国家各部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央属企业、北京市相关机构以及四川在京工作的和在川工作过的各方面人员的联系。

程序规范性

规范

规范

6

6.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目标设置

绩效目标完整性

完整

完整

9

9.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细化

细化

10

10.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资金预算

预算编制匹配

匹配

匹配

10

10.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资金分配合理性

合理

合理

9

9.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过程

(46分)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健全

12

12.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项目质量可控性

可控

可控

11

11.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合规

12

12.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办〔2018〕34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6、《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川财绩〔2018〕2号);

财务监督检查

无问题

无问题

11

11.00

无问题

小计:

100.0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绩效指标(90分)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完成重大项目推进及跟进工作、联系科技城建设部际协调单位招商引资等100余批次,每次0.3万元计30万元。差旅费30批次每次0.4万元计12万元。水电取暖物业租房办公网络费等12批次每次0.5万元计6万元。其他费用2万元。

500000

500000

20.00

20.00

 

数量指标

完成重大项目推进及跟进工作、联系科技城建设部际协调单位招商引资等100余批次,差旅费30批次

130

批次

144

20.00

20.00

 

时效指标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

1

1

10.00

10.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配合市级领导在北京开展重大项目推进及跟进工作。联系科技城建设部际协调单位。配合协调市级及各县市区园区在京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利用北京区域优势开展招才引智,为绵阳储备优秀人才。联络服务在京绵籍农民工及流动人口,建设综合党委和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务等。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安排的其他后勤保障辅助配套工作。

定性

优良中低差

20.00

20.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90%

90

%

90

20.00

20.00

 

小计:

90.00

90

 

总分(折算分值) = “预算执行”10分+“绩效指标”60分(按60分折算)+“决策与过程指标”30分(按30分折算)

100

100

 

评价结论

根据该项目决策及过程管理、预算执行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指标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次为:优。一是全年共接(劝)返来京群众144批178人次,处置预警信息共计349条,圆满完成了冬奥会、残奥会、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段驻京信访保障服务工作,2名同志分别荣立三等功一次、嘉奖一次、1名同志荣获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表彰。二是对10名困难流动党员和40名春节期间在京在岗农民工进行了慰问,组织流动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集中培训1次;广泛宣传使用省办“川工家”“川人在京之家”“京城川讯”三大平台的维权专区,为在京流动党员、农民工宣传常见维权法律知识和提供普法维权救助服务;对有返乡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党员,采取主动拜访、双向洽谈、集中培训、返乡考察等方式,共协助1名同志返乡创业。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赵睿

财务负责人:张剑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市驻京办2022年决算公开数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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