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绵阳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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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部门预算
(一)市委政研室职能简介。
中共绵阳市委政策研究室是市委负责政策研究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列市委工作机关序列。中共绵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研室,接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领导,承担市委深改委的日常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2、负责组织起草或参与起草市委有关重要文件,以及市委领导相关重要文稿;承担市委重大调研活动组织工作,协调全市党委调研工作;组织对有关重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咨询、认证、评估,完成市委确定的重大专题调查研究。
3、承办市委机关刊物《中国科技城通讯》,负责刊物组稿、编审、校对、印刷、发放等工作。
4、对接落实党中央、省委改革方案,谋划自主创新改革举措,指导市委深改委各专项小组、县(市、区)党委、园区党工委改革推进工作;统筹协调市委深改委各专项小组和有关方面提出的改革方案、改革举措,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
5、督促落实市委深改委会议决定事项,组织开展改革督察和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组织推进重大改革试点和自主创新改革,组织开展重大改革试点的政策研究;负责改革宣传和信息工作。
6、负责组织新型智库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发布年度重点课题指引,委托智库开展课题研究,对研究成果组织评估验收;收集新型智库研究成果,组织评审,对优秀成果予以补助;加强联系管理,指导智库建设发展。
7、完成市委、省委政研室(改革办)交办任务。
(二)市委政研室2024年重点工作。2024年,市委政研室聚焦推动“坚持创新引领,实施‘五市战略’,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战略部署落地落实,大力弘扬“新、快、实、真、严”工作作风,扎实做好《中国科技城通讯》编辑赠阅、重大改革推进、重大文稿起草、重大问题研究和自身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市委决策的能力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政研和改革力量。一是持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加强理论武装,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以正确政治方向、正确舆论导向,精心办好《中国科技城通讯》,秉持“开放、创新、精品”办刊理念,着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一流党刊。对内凝聚共识、对外展示形象,努力在更广范围、更高层面持续扩大中国科技城影响力。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向市委提出更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推动相关研究成果转化为助推发展、惠及民生的实际举措。四是统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落实上级改革部署和自主改革事项,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五是加强自身建设,狠抓执行落实,确保政研和改革工作向正确方向前进。
市委政策研究室属于市级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政研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市委政研室2024年收支总预算758.0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1.5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五险两金、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奖、退休人员补贴以及职工住房补贴等人员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委政研室2024年收入预算758.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1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8.0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委政研室2024年支出预算75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万元,占71.5%;项目支出216.08万元,占28.5%。
市委政研室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8.0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1.5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五险两金、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奖、退休人员补贴以及职工住房补贴等人员性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8.0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7.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6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政研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8.0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1.5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五险两金、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奖、退休人员补贴以及职工住房补贴等人员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7.59万元,占8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7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18.12万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38.6万元,占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01.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咨询费、公务接待费、工会及福利等日常办公费的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216.08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各项工作开展所列支的各项目的开支(包括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2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补贴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8.8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4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0.4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补助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6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职工和退休人员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费用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2.2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单位缴费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6.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市委政研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3.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工会和福利、聘用人员工资以及退休人员补贴等方面;公用经费88.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物业、差旅、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劳务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市委政研室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地、市、州的政研、改革系统,相关智库专家等来绵考察、调研、参观和督导等方面。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车改后,本单位无保留公务用车)。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市委政研室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市委政研室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委政研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8.2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3.26万元,增长60.37%。主要原因是本年根据财政预算口径要求,调整了部分项目经费中的公用经费支出科目到公用经费中列支,故本年机关运行经费大幅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委政研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单位共有车0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4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委政研室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216.08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16.08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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