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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广大农民扩大油菜种植面积,促进我市油菜生产,今年我市首次实施国家油菜良种推广补贴项目,该项目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负责实施。国家油菜良种推广补贴实行直接补贴方式,按种植油菜面积直接发放到享受补贴的农户,每亩油菜补贴10元,预计国家对我市补贴资金1500余万元。

  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的要求,补贴标准为:从2007年秋播开始实施油菜良种补贴,每亩补贴10元。补贴对象是全市种植油菜的农户和其它油菜种植者[主要包括国有农场或承包(租赁)国有农场、农民流转土地种植油菜的实际经营者,谁种植、谁受益]。补贴方式为:一个县市区内由财政部门委托给金融机构通过一本存折直接发放给农户。

  凡种植油菜的农户要向村社申报,经过村社逐户登记造册,村委会张榜公示七天后,逐级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所辖行政区域的油菜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具体以村为基本单位开展油菜实际种植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行政区域的油菜种植面积的汇总、审核、确认,并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县级农业部门负责油菜实际种植面积的终审确认。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补贴资金的发放。乡镇人民政府在负责审核、确认油菜种植面积的基础上,要建立分村、社的油菜良种补贴清册。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农业部门提供的终审和确认的油菜种植面积,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补贴清册,通过“一折通”或其他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和其他油菜种植者。

  省厅文件按照国家正式建制县级行政区域明确将我市2007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直接戴帽分配到各县。由于我市境内农科区、仙海区、高新区和科教创业园区不属国家正式建制县级行政区域,省厅未直接戴帽下达油菜良种补贴资金。但四个园区内都存在种植油菜农户,应该享受国家油菜良种补贴资金。因此,各园区的油菜良种补贴资金应按照园区的地域隶属关系与原属地县财政局进行资金拨付、分配、兑付和结算。即农科区、仙海区在游仙区财政局兑现和结算补贴资金;高新区、科教创业园区在涪城区兑现和结算补贴资金。各园区应按照资金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及资金兑现发放的程序、手续、方式及时、主动与之联系,确保辖区内油菜种植农户及时、足额领取到补贴资金。

  今年,我市首次承担四川省油菜良种推广补贴项目。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的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政策宣传,认真核定面积,如数兑现到户,确保农民受益。努力恢复和扩大油菜种植面积,稳定提高油菜总产。(绵阳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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