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企业监督,研究提出监督企业执行国家和地方工业经济法规政策的措施,并牵头组织督查;指导和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联系和指导国家和省、市确定的重点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工作;研究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并拟定政策和意见,指导协调全市中小企业的发展。组织、协调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增加企业负担的案件;负责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研究制订煤炭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行业结构调整意见;分析、发布煤炭行业生产及市场需求信息;协调煤炭行业经济运行;依法实施煤炭行业的行政许可;指导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协调处理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负责煤矿救护体系建设。
科长:张晓海 电话:2243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