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党合作

2007年,绵阳市委统战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委统战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十七大报告,按照中央、省、市统战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及党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围绕绵阳科技城建设中心工作,着重从讲政策、抓管理、促适应入手,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维护稳定,增进团结,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党委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部领导担任了市委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以维护稳定为重点,先后召开了五次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宗教工作,依法对全市滥建庙宇一千多处进行了整治,专项治理“周泽群势力”非法传教工作大见成效。

二、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全市无“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现象发生,在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中,无遗留问题,筹备设立佛教活动场所三处,按《宗教事务条例》规定程序办理。

三、正确处置民族宗教方面突发问题,无重大责任事件。特别是在依法清除盘踞安县塔水清真寺长达9年的张万宝非法传教有关人员的工作中,未产生不稳定的事态。

四、加强爱国宗教团体组织自身建设,按照宗教界人士五年“培训规划”,调整培训形式,增添培训学习内容。2007年,我们根据各教协会团体组织自身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以协会团体组织为主体,增强政策法规学习为主要内容,开展培训学习活动。一是市佛协举办了为期一周,60多人参学的佛教界人士培训学习班,部主要领导出席开学及结业典礼,分管领导跟班督导。二是根据全市清真寺的实际情况,指导市伊协举办为期4天,各清真寺阿訇及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参与学习法律法规及本教教规、礼义学识培训班。三是成立的佛学研习中心,举办了为期一周,一百多人参学,以研习佛法、增长智慧、净化人心、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场所护法居士培训班。

五、确保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主动权,对已作政治安排的8位宗教界代表人士,在生活上由财政给予了经费补贴。

六、按照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安排部署,在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并制定了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的考核评比实施规则。全市一百多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创建活动,经考评,有五处宗教活动场所初步达到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要求。

七、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及时报送民族宗教工作动态情况。加强民族宗教工作调研,并以“加强宗教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和谐宗教场所”为题,完成了调研报告上报。

八、整合统一战线资源优势,为民族自治县、民族县、民族乡的经济发展引智引资出力,加大力度协助民建绵阳市委把“建武”合作活动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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