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绵阳政务  

各县(市、区)卫生局、园区社发局,科学城卫生局,市直医疗单位,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局注册民营医院:

为了提高医疗机构对食物中毒和呼吸道、肠道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切实做到对呼吸道、肠道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切实有力地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现将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发热、腹泻门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医院门诊是病人就医的首诊地点,加强发热、腹泻门诊的设置和管理,有利于呼吸道、肠道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对于及时控制传染病流行,及时救治食物中毒病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鉴于夏秋季节即将来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务必要高度重视发热、腹泻门诊工作,严防松懈情绪,克服麻痹大意,尽快把发热、腹泻门诊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腹泻门诊建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搞好发热、腹泻门诊建设,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配备专职医护人员和必要的医疗设施设备,使发热、腹泻门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明确职责、落实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确定院级领导分管,落实发热、腹泻门诊医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制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工作督导与考核,确保不发生差错事故。

四、加强培训、严格考核。要加强对门诊全体医护人员特别是发热、腹泻门诊工作人员的培训,包括有关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呼吸道、肠道传染病的流行病学、预防、诊断、治疗和食物中毒诊治相关知识,提高诊疗能力和救治水平。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定期对发热、腹泻门诊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并纳入年度工作总结。我局将对医院发热、腹泻门诊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医院管理年考核。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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