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绵阳政务  

各县(市、区)卫生局、园区社发局:

指导和规范社区(乡镇)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基层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川卫办发[2007]49号文件通知,现将卫生部办公厅20061215印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当地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有关要求,切实做到以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机制完善为重点,以制度健全为保障,以能力提高为核心,以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为目标,全面加强基层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卫生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结合当地实际,帮助和指导社区(乡镇)等基层政府组织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不断提高社区(乡镇)等基层组织和单位的卫生应急管理水平,确保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预案要明确组织、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和责任,重点体现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制订,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预案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并报县(区)人民政府备案。

三、各地卫生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促进预案的编制与落实,并于200765日前,将预案制定情况汇总上报我局疾控科(联系人:彭浩   电话/传真:2210703  E-mailmywsjjkk@163.com)。我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预案的编制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

 

 

 

                         〇〇七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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