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园区社发局、市直卫生单位:
现将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卫办发电〔2007〕3号)转发你们,请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认真抓好防控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