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园区社发局、市直卫生单位:

现将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卫办发电〔20073号)转发你们,请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认真抓好防控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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