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2日,经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撤消绵阳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组建绵阳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为市卫生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执法机构。经费按照“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由同级财政纳入预算,核定收支,定额补助。
主要职责
依法负责绵阳城区规划范围的“五大”卫生、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以及母婴保健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的培训、指导、督办与稽查等工作。
内设机构、编制、领导职数
内设机构:办公室、许可科、稽查科、食品卫生监督科、公共卫生监督科、学校与职业卫生监督科、医疗服务监督科等;
编 制:行政编制42名,事业工勤编制3名。
领导职数: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3名,中层领导职数14名。
工作理念
认真推行“以业主为关注焦点,以满意为服务目标,以法规为履职准则,以创新为发展动力”的服务理念,努力拓展“爱岗敬业奉献、团结奋进开拓”的团队精神,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秉公执法、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队伍,服务于绵阳科技城建设。
具体工作内容
组织拟定并实施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抽检结果;
负责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工作;
依法对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生活饮用水、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执法;依法对传染病、采供血、母婴保健机构、医疗机构及血液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
负责卫生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的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
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
负责新、改、扩建工程的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
负责对卫生监督员的各项培训工作;
负责对下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