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搞好绵阳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普查数据质量,11月18日,绵阳市召开了经济普查单位清查专项工作会议,会议由绵阳市统计局局长、市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董泓主持。绵阳各地经普办主任、分管业务的副主任、业务组长及市经普办全体工作人员共计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梓潼、三台、游仙、江油、盐亭、高新区等县市区汇报了单位清查工作进展情况,指出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整改措施。
市普查中心主任、市经普办常务副主任熊俊通报了单位清查阶段检查情况。他再次强调了《绵阳单位清查实施意见》中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指出了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市经普办副主任刘加勇结合国家、省经普办普查方案,就单位清查的业务问题做出了具体说明和统一规定。

绵阳市统计局局长、市经普办主任董泓做了重要讲话。董局长首先对前期绵阳各地的普查工作做了总结,她指出,在各地普查办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绵阳市单位清查工作正有条不紊的开展;但检查也发现,各地工作进度不一致,存在个别县市区统计局主要领导不够重视、工作不够深入的现象。二是要求各地经普办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实行“一把手”抓经济普查工作,切实做到“搞准个数、数清人数、划准行业、弄清收入”。三要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单位清查数据质量。各地经普办必须严格执行市经普办制定的《绵阳单位清查实施意见》,强化普查数据质量全程控制思想;结合工商、质检、编制、国税、地税等部门的数据资料,切实做好单位清查数据的对比分析工作;各地经普办要做好单位及个体户数据的手工汇总工作;抓紧有限的时间,搞好单位清查查遗补漏工作。四是各地要切实加大经济普查的宣传力度,按照省、市经普办的要求,在12月份掀起普查宣传的高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