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在逃人员长年隐姓埋名流落他乡,过着非人的生活,他们之中的很多人具有归正的迫切心态。我们应该以人为本,开展‘人性化’追逃,最大限度地给予他们改错的勇气和机会,让他们尽快的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回归自我……”2007年12月1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钢在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冬季追逃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人性化”追逃理念。绵阳市公安机关在此次追逃行动中,主动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努力缓减在逃人员对立情绪,与广大群众共同营造“和谐追逃”的社会氛围,敦促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人性化”追逃既节省了人力、财力,又密切了警民关系,以最低的追逃成本获得最大的追逃成果,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据统计,冬季追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绵阳市共有包括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诈骗、交通肇事等犯罪行为的15名网上在逃人员受到感化,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以人为本 警方追逃“人性化”
2007年12月1日起,为期3个月的绵阳警方冬季追逃专项行动拉开了序幕,与往年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专项行有所区别的是,此次行动,绵阳市公安局借鉴往年追逃经验,首次提出了“人性化”追逃的崭新理念,将追逃工作的重心放在做在逃人员家属的思想工作,明确各级公安机关在追逃过程中不仅要充分发挥“拳头”效应,同时还应发挥“和谐”效应,在强化各项缉捕措施的同时,适时开展敦促在逃人员自首工作,确保追逃取得成效。绵阳市各级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依法从轻从宽的法律规定,立足很多在逃人员没有完全形成犯罪心理定势、具有归正的迫切心态的现实基础,立足广大在逃人员亲属期盼家庭团聚的群众基础,“劝”、“追”并重,着力攻心,通过开展上门走访说政策、深入田间帮农活、结对资助送温暖等活动,化解在逃人员亲属抵触、敌视公安机关的情绪,自觉动员亲人投案。市公安局宣传部门主动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在电视、电台、报纸、杂志、网络上广泛宣传“人性化”追逃理念,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2007年12月11日,胡钢与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王枫走进了绵阳电视台“关注绵阳”演播厅,就警方提出“人性化”追逃理念与主持人进行了面对面交谈,向社会公布对投案自首人员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政策,以及有针对性的深入开展动员在逃人员亲友提供线索,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当长达15分钟的访谈节目《宽严并举 人性执法》在黄金时段播出后,立即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攻势。
真情感化 浪子十年终回头
追逃专项行动开始之初,胡钢局长就发布“绵阳市公安局局长致在逃人员亲属的公开信”,对在逃人员亲属的说服教育,通过他们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并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的“一把手”要向当地在每一名逃人员亲属写出情真意切的“局长公开信”,为在逃人员家属排忧解难。“致在逃人员亲属公开信”内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感人肺腑。许多在逃人员的家属及朋友纷纷致电当地公安机关,详细了解主动投案自首的相关政策。
“感谢政府,感谢警察,给我改过的机会……”2007年12月24日上午,结束了其长达十年的逃亡生涯的梓潼县26岁男子郭某终于回到魂系梦牵的故乡,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警方依法对郭某取保候审,他终于得以与阔别多年的父母重聚。
1998年11月1日,时年17岁的梓潼县黎雅镇男子郭某学习汽车驾驶技术刚入门,因年少鲁莽偷偷驾驶汽车独自上路练习,结果造成两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郭某一看闯了大祸当即弃车潜逃,这一逃,就离家十年。十年间,郭某隐姓埋名流落他乡,先后混迹于江油、成都等地,在建筑工地上和网吧里靠打短工挣扎求存,其父母也因独子肇事而背负沉重的赔偿债务,不得不辗转他乡打工还债。
2007年12月,“人性化”追逃理念在绵阳市公安机关普及落实,梓潼县公安局黎雅派出所站在“和谐执法”的角度审视对郭某久捕未果的追逃工作,受到了极大启发。派出所领导为此专程深入郭某原住村社了解情况,获悉郭某在外逃期间通过相关人员对当年肇事案件的受害人家属表示了深刻忏悔,且赔偿也已基本到位,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据此分析,郭某有悔罪意识,投案自首可能性较大。派出所从对郭某及其家人负责、促使其早日回归正常人生的角度出发,安排了专人落实规劝工作。
2007年12月18日,黎雅派出所民警驱车50公里赶到郭某父母在江油的务工地,然而郭某父母因为心存畏惧避而不见。20日,民警再赴江油,终于找到了其父母,将《梓潼县公安局局长致在逃人员亲属的公开信》送到他们手中,并针对郭某肇事逃逸一案的具体情况作了细致分析,讲明了争取宽大处理的政策法律依据,但郭父依然疑虑重重,回避郭某的去向。因郭母卧病在床,民警又买了水果特地回头探访,设身处地地从其骨肉离散的生活困难,讲到郭某若继续逃亡负罪一生的黑暗人生,郭某父母不禁悲从中来痛哭失声。民警既而列举了对于投案自首的在逃人员,政府兑现政策、依法宽大处理的实例,终于赢得了郭某父母的理解和信任,他们表示一定动员其子回来投案自首。
12月24日上午,潜逃了十年的郭某终于回到家乡,在父母及村社干部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鉴于其涉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取保候审。郭某终于得以与阔别多年的父母重聚,杳无人烟的郭家小屋在十年后又焕发出生机。
宽严并举 追逃“成本”明显下降
在逃人员背井离乡、隐姓埋名流窜在各地,很多人既居无定所,又无生活来源,极有可能从事“二次犯罪”,对社会治安稳定构成极大威胁。同时,在逃人员不能及时归案,也直接影响了案件的破案和全案全结,影响了警方打击犯罪的力度。
据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枫介绍,截止2007年底,绵阳市共有500余名犯罪嫌疑人在逃。由于目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财、物全国性大流动,便于在逃人员隐藏,追逃工作一直是公安机关破案打击中的难点,警方过去追逃主要采取顺线追踪、蹲点守候、走访排查等专门手段,成效往往是事倍功半。例如2000年,绵阳警方在追逃行动中出动数百警力,历时3年时间,才成功捕获一名在逃人员,耗费了100多万追逃经费,在逃人员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人性化”追逃一改过去以“追”为主的冷硬模式,“劝”、“追”并重,着力攻心,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投案自首的在逃人员,都将会得到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甚至可以免于处罚。凡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投案自首,甚至继续危害社会的在逃人员,公安机关将全力抓捕,严厉打击。“人性化”追逃就是为了让在逃人员打消顾虑投案自首,取得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主动权,也使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工作中的“成本”最低化。
2007年10月以来,绵阳城区15家建筑单位陆续到绵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绵阳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米某伙同公司副总吴某等人,在骗取多家单位工程保证金200多万元后下落不明。经侦支队迅速对在逃的米、吴两人展开周密摸排和追捕工作。
通过广泛摸排调查,办案民警初步掌握了两人的社会关系和家庭状况。2007年国庆节后,米某的妻子在案发后也逃匿他乡,先后在成都、武汉、重庆、北京等地落脚,家中一子两女均无工作,生活顿时陷入困境。针对这一现状,民警决定采取“人性化迂回追逃”的策略,通过米某某的一些熟人,协助公安机关宣传法制,讲明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米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和现实处境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以权衡轻重做出明智的选择。在公安机关强大的政策攻势和反复规劝下,近日,米某某终于回到绵阳,向警方投案自首。与此同时,另一名涉案人员唐某也顺利归案(由于该唐违法犯罪情节较轻微,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在米、唐二人的的配合下,警方很快掌握了另一在逃人员吴某的家庭状况。此人家境贫困,其妻务农,另有一高龄老母亲和一9岁幼女。为了避免追逃工作给吴的家人造成负面影响,民警的调查摸排工作均秘密进行。在获悉吴某已经逃往上海后,办案民警考虑到吴在本案中不是主要犯罪嫌疑人,若能主动投案,对其争取宽大处理将很有帮助。于是,民警通过反复斟酌和精心策划,通过吴的一名朋友对其展开政策攻势,劝导吴某正确面对和选择,争取从轻处理,早日回归家庭。最终,公安机关对吴家人声誉的保护性措施和良苦用心感动了吴某某。12与10日,吴某结束逃匿生涯回到绵阳自首。
米某、唐某和吴某的归案,为这次原本可能跨越多个省(市)的长线追逃工作在短期内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登门规劝 自首才是明智路
冬季追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绵阳市公安局党委要求,追逃民警要主动登门到在逃人员家中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和实际困难,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困难,动员家属为在逃人员作工作,让亲人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三台县公安局按照“人性化”追逃工作部署,局党委成员分别带领各部门领导干部对全县在逃人员家属进行登门拜访,开展深入细致的谈心和规劝工作。县公安局副局长潘用军在拜访涉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的在逃人员李某的父母时,动情地规劝:“我也有子女,咱们当父母的谁不为子女好呢?他们犯了错,我们就应该帮助他们认识自己的错误、改正错误。小李当初作案时刚满16岁,具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若能投案自首主动交待犯罪事实就又多了一项从轻处罚的情节。尽早获得宽大处罚,对他今后的成长大有好处啊!”潘局长的话深深打动了李某的父母,他们当即表示,一定配合公安机关让他投案自首。2007年12月15日,李某在其父母的陪同下到三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
安县公安局通过发布“局长致在逃人员亲属的公开信”与登门规劝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人性化”追逃工作取得成效。安县籍在逃人员王某因涉嫌诈骗犯罪被成都公安机关上网缉捕。在接到安县警方发布的“致在逃人员亲属公开信”后,王某的家人受到极大震动,深刻认识到只有主动投案、坦白交待、争取从宽处理才是唯一出路。12月17日,王某在亲人的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游仙区公安分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从“人性化追逃”方面要成果,从而保证了追逃取得实效。在追逃过程中,参战民警将追逃工作的重心放在做在逃人员家属的思想工作,确保追逃成效。在强化各项缉捕措施的同时,适时开展敦促在逃人员自首工作,通过对在逃人员家属、亲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思想教育工作,消除在逃人员家属的思想顾虑,动员他们提供在逃人员线索,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2007年12月20日,游仙区公安分局松垭派出所认真梳理本地逃犯人员信息得知,家住游仙区松垭镇31岁外省上网在逃人员张某可能近期回家。松垭派出所在对张某可能藏匿处所进行秘密布控的同时,积极做其家属思想工作,多次登门找到张某的家属,向其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12月25日,张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松垭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交待了2007年8月14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打工时,涉嫌故意伤害犯罪的事实。
涪城公安分局青义派出所所长何世文带领社区民警何晓宇先后两次深入到在逃人员魏某(男,现年20岁,涉嫌于2007年8月12日伙同他人持刀抢劫犯罪)家中,对其父母耐心细致地做规劝工作,打消了魏某父母的顾虑。魏父母次日即赶赴上海将儿子带回绵阳,并于12月20日亲自将他送至公安机关投案。
三台县公安局新鲁派出所辖区云同乡村民谭某因涉嫌销赃犯罪被河北省东光县公安局上网追捕。新鲁派出所所长张林森带领云同警务室民警宋伟三次深入谭家,对其家属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张林森将公开信送到谭某家属手中,诚恳地为其家属分析了谭某潜逃在外的困境,指明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并结合实例讲解了投案自首依法从轻从宽的法律政策,终于赢得其家属的信任。2007年12月20日,在其家属的动员下,谭某主动来到新鲁派出所投案自首。
绵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胡钢在接受采访时讲道:目前,绵阳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全面推动“和谐执法”。长年藏匿在外在逃人员一方面失去了亲情的关爱和家庭的温馨,见到警察、警车便心惊胆战,一方面又要为了生存极有可能再次作案,公安机关希望两者都不要发生。为此,绵阳市公安局牢固树立“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大和谐、低成本追逃”的执法理念,局党委首次部署了“人性化”追逃专项行动初见成效,取得了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