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管委会集中力量,认真抓好《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方式的目录>的通知》(绵府办发[2007]36号)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级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方式的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绵府办发[2007]55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制定了《绵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贯彻落实绵府发[2007]36号和绵府办发[2007]55号文件工作方案》;二是制定中心各政务服务处及综合窗口的布局方案;三是制定了综合窗口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四是对新进入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2008年度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五是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统一格式并函告相关部门,对收到的《办事指南》进行审查;六是代政府办起草《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统一编号的通知》;七是对部门的授权委托书和政务服务监督制度进行备案。
12月25日,新进的4个部门和综合窗口正式在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办公,新进的行政许可项目也在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对外办理。提前完成了绵府办发[2007]55号文件下达的工作任务。目前,部门在对政务服务处授权和人员派驻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3个部门在授权方面存在问题。市公安局的项目涉及出入境、治安、网监、禁毒、消防几个内部单位,市公安局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权授给各支队的负责人,未授予政务服务处的工作人员;市建设局的一些项目涉及内部多个科室,需要经过专家论证和现场勘察,由局领导进行审批,未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权授予政务服务处负责人;市发改委的行政许可事项,凡涉及较大项目的由委办公会讨论后决定,未授予政务服务处负责人;二是人员派驻方面,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4个部门未按照规定派驻行政许可科负责人进驻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