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在充分利用现有木材资源的基础上,积极组织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到外地组织木材,支持灾后农房重建。截至目前,全县16户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已从乐山、宜宾、雅安、广元及云南等地,组织回杉木、樟松等木材5600立方米。
“5·12”特大地震造成安县11万多户农民的房屋需要重建、整修,建房所需木材量大,仅靠安县现有的木材资源远远不能满足重建需求。为此,安县林业局根据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农房灾后重建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制定了相应的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用便民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基层林业站可在规定权限范围内现场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自建农房采伐自有林木免收育林基金;发布市场供应地点和指导价信息;确保灾后农房重建木材供应等。(梁明 /采编 范虹 责编 黄亚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