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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物资监管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522日,绵阳市纪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和审计局联合发文,再次就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做出规定。

一是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统一、定点、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原则,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抗震救灾款物用于救人救灾和灾后重建。二是要规范抗震救灾款物的接收、审批和拨付使用;抓好抗震救灾款物收支情况的公开公示;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三是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专门负责抗震救灾专项资金、捐款捐物和款物发放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四是要注意抓重点,突出抗震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发放和公示等关键环节;抓规范,建立救灾款物的接收、拨付、发放、管理和规范交接制度;促公开,建立健全救灾款物信息披露制度;严查处,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并迅速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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