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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规范全市社会组织行为,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社会信用体系,从源头预防腐败,保障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中纪委和省民政厅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市社会组织行为失信惩戒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认真调研、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广泛讨论、修改和完善,近日,出台了《绵阳市社会组织行为失信惩戒制度(试行)》的通知。该制度共有536条,详细规定了社会组织行为失信的内涵、实施惩戒的原则、社会组织行为规范、惩戒的实施、监督管理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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