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下拨三笔共计1121万元2008年自然灾害救助经费,主要用于解决灾区紧急安置灾民口粮、衣被、取暖等临时生活困难和灾民倒塌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在发放过程中,要保障重点,按照灾民自救能力进行分类救助,对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和特困户倒房重建给予重点补助。各地要结合当地财力统筹安排和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确保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灾区群众倒房重建工作要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