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州人物

编纂地方志,是我国延续两千多年的优良文化传统。自隋、唐确立史志官修制度以来,历代都把修志作为一种官职、官责,并颁布政令规范修志。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1957年,国务院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家12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纲要(草案)。改革开放以来,地方志工作蓬勃发展。截至2005年,全国首轮省、市、县三级志书已出版五千余部。地方志工作作为一项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文化基础事业,已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发挥了资政、存史、教化的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修志工作随意性大、主观性强,各地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突出,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规范。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67号令,正式公布并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制定和颁行,标志着我国的地方志工作开始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同时它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因此,条例的颁布必将为保障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开创新世纪地方志工作新局面发挥积极作用。

绵阳有着两千多年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自古以来境内产生了一大批优秀方志,如明嘉靖《潼川志》,清乾隆《直隶绵州志》、《潼川府志》,清道光《龙安府志》,清同治《直隶绵州志》,清光绪《潼川府志》等等。这些旧志是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文化遗产,我们应该认真加以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另一方面,我们更应做好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工作,特别是当前正在我市市县两级全面开展的第二轮修志工作。做好新方志编修工作,从历史意义上讲,能够传承我们引为自豪的上千年的文化血脉,充分展现绵阳的文化内涵;从社会意义上讲,能够为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历史借鉴和现实依据,有助于人们了解绵阳、认识绵阳、关心绵阳,激发全市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从经济意义上讲,能够为外来投资者参与绵阳建设、开展经济合作提供重要的参考资料和信息。由此可见,编修新方志不仅是对历史文化的延续、继承和发展,更是时代的需要、现实的需要。

要充分发挥地方志的功能和价值,必须把志书的质量放在首位。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志书是严谨、朴实、科学的资料性著述,它是否具有权威性,能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关键在于志书的质量。为此,《条例》对确保地方志编纂质量作了四个方面的制度设计:一是明确了地方志编纂应遵循的指导原则;二是对地方志编纂人员作了要求;三是确立了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制度;四是确立了地方综合年鉴的出版批准制度。编好地方志,关键在人,因此要着力提高编志人员的素质。新编地方志书必须做到指导思想正确,篇目框架合理,资料丰富翔实,文字通顺流畅,时代、地方和专业特色鲜明,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这就要求我们地方志工作部门在修志过程中要与时俱进,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地反映绵阳的历史发展进程。要不断强化志书质量意识,落实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多出良志佳志。

条例的颁布,使我国的地方志工作从此有了法律依据。当前,我市正在开展第二轮修志工作,要完成好这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一是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特别是我们做具体工作的同志,要积极主动地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汇报情况,引起他们的重视,取得他们的支持,使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在我市得到切实地贯彻和落实。二是要按照绵委办[2006]14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持、政协参与、地方志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承编单位众手成志”的工作格局。“政府主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既是对志书官修传统的继承,又是新时代创新的结果,已被修志实践证明切实有效,必须继续坚持和进一步完善。所谓“政协参与”,我想就是我们各级政协要积极关注和了解本地区地方志工作的开展情况,积极为新方志的编纂工作建言献策;对于修志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我们要按照《条例》的精神,充分发挥政协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积极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和呼吁,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助解决;同时还要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情况认真加以监督。

总之,各级各部门要抓住《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施行的有利时机,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地方志工作作为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弘扬和发展先进文化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真正重视地方志工作和切实解决有关困难。要按照“一纳入”(即把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五到位”(即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的基本要求,切实解决修志工作中“有人修、有钱修”的问题,从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给予地方志工作应有的支持和保障,共同推进我市地方志工作,确保第二轮修志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06年7月6日

 

                                                       (综合科  郭徽编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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