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关于全省第七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
地方志是全面、系统记录一个地区政治、经济、社会、人文以及自然环境等各方面历史变迁和时代变革的地情书,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瑰宝和重要载体;是传承中华文明、弘扬民族精神的重要形式;又是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资政、存史、教化”的功能和作用。我们要借省第七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的东风,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面启动我市第二轮修志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好省第七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
全省第七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的胜利召开,标志我省第二轮修志工作全面启动。我市续修(新修)工作从2001年启动到现在已有5年的时间,此次会议的召开将对我市的续修(新修)工作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我们要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地方志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政治方向,始终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一是要向各级领导汇报好省第七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和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本地地方志工作的目标任务;二是组织专兼职人员传达学习好省第七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和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今后五年地方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在省第七次地方志工作会议上和左市长在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上的指示要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会议精神得以全面贯彻落实,使地方志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好地服务于“三个文明”建设;服务于我市“三大要务”的实施;服务于现实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坚持依法修志,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坚持依法修志,贯彻落实好《条例》,关键是要建立落实责任制。《条例》规定了地方志的范围,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志工作经费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地方志的编纂和管理工作的职责,还对省、市、县三级志书的编修、出版、验收,地方志专职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及地方志资料的报送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省委副书记、副省长蒋巨峰指出,认真贯彻实施好《条例》,对于依法推进我省地方志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地记述地方区域地情,科学地积累、保存与开发、利用地方文献,发挥地方志“资治、教化、存史”作用,促进四川发展新跨越,推动全国地方志工作的立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依法修志首先要抓责任落实。我市的第二轮修志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硬任务,就是要责任到人,并要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到每年的政务目标考核,以确保《条例》贯彻落实,使我市地方志工作完全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启动第二轮修志工作
第二轮修志工作,省政府给绵阳市下达的任务是:新修《绵阳市志》、《涪城区志》、《游仙区志》,续修《安县志》、《北川羌族自治县县志》、《平武县志》、《梓潼县志》、《三台县志》、《盐亭县志》、《江油市志》。2003年8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地方志续修工作的通知》(绵委办〔2003〕66号),还将新修《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志》纳入第二轮修志工作目标任务。
为确保2008年全市修志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全市的实际情况,现将第二轮修志任务进一步明确如下:
1.新修《绵阳市志》(上限为1840年下限为2000年),2006年底完成送审稿(含图片和文字说明),2007年出版;
2.新修《涪城区志》,2006年完成送审稿,2007年出版;
3.新修《游仙区志》,2007年完成送审稿,2008年出版;
4.新修《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志》,2006年底完成送审稿,2007年出版;
5.续修《安县志》,2006年出版;
6.续修《江油市志》,2007年完成送审稿,2008年出版;
7.续修《三台县志》,2007年完成送审稿,2008年出版;
8.续修《盐亭县志》,2007年完成送审稿,2008年出版;
9.续修《梓潼县志》,2007年完成送审稿,2008年出版;
10.续修《平武县志》,2007年完成送审稿,2008年出版;
11.续修《北川羌族自治县志》2007年完成送审稿,2008年出版。
区市县新修志书的上下限,原则上从建区市县起到2000年;续修志书的上下限,原则上从上一部志书的下限到2000年,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下限,但原则上下限截至2005年。上述目标任务以市委、市府办正式文件为准。
(四)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第二轮修志任务圆满完成 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改革开放事业的现实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三大要务”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行爱国、爱家乡和革命传统教育;而且也有益于各级领导正确指导制定区域规划、进行基本建设、资源开发、减灾防灾、发展旅游、扩大对外开放等工作。各级领导要全面认识地方志“资治、存史、教化”的功能和作用,正确认识地方志工作与其他工作之间的关系,增强做好地方志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和支持地方志工作,使编修志书和年鉴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地方志工作也是地方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项头绪繁杂,覆盖面广,专业性极强的社会系统工程。其内容包括编修地方志书,编写综合年鉴,储存地情资料,建立地情信息库,进行地情研究,开展读志用志等,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社会事业。第二轮新方志编修,不仅是我市方志工作史上的一件大事,更是文化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国家和省上对开展第二轮修志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在2003年8月召开的全市地方志续修工作会议,结合全市实际情况作出了具体工作部署。今天,市政府再次召开会议,结合传达贯彻全省第七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我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的目标任务。我们务必搞好此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因此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持、政协参与、地方志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承编单位众手成志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群策群力,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编修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把国务院提出的“一纳入”、“五到位”的修志工作总要求落到实处,把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重点解决“有钱修”和“有人修”的问题,将修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责任制,与目标任务挂钩,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第二轮修志工作如期完成。
质量是志书的生命,也是其价值之所在。为了确保“官修志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总结以往修志工作的经验,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切实把精品意识贯穿于志书编修的全过程,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切实把好政治关、保密关和重大史实关。
(五)加强地方志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服务功能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要确保完成全市修志目标任务,必须要有健全的高效的地方志机构和一支强有力的高素质的修志队伍。目前,由于部分区市县机构设置不健全,给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带来较多困难。特别是现为副科级机构的区县志办,因机构级别的限制,长期不能单独收(发)文,没有资格参加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获取信息的渠道闭塞,对当地全局情况不能把握。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要求地方志工作机构为同级政府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执法单位。地方志工作人员应该依照公务员管理。
根据四川省第七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的要求,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更加重视地方志工作机构建设,要优化人员结构,稳定骨干力量,选配德才兼备、热心史志工作的同志担当起新一轮修志的重任,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按照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及时充实工作人员,形成老中青结合、专兼结合强有力的修志队伍,确保第二轮修志目标任务的完成。
(综合科 郭徽编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