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
·绵阳城区内的市级机关、社会团体及其失业人员;
·绵阳城区内的中央、省、市属事业单位及其失业人员;
·绵阳城区内的由市登记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失业人员;
·绵阳城区内的国有、城镇集体、外商投资、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失业人员。
服务内容
·失业保险政策咨询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名单备案
·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登记
·失业保险费申报征缴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缴费记录查询 ·发放失业保险金
办理程序
一、失业保险登记
|
申请
填报登记表、提交相关资料
|
|
审核
10个工作日内审核 |
|
登记
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
|
|
|
二、失业保险费申报征缴
|
申报
填报申报表、提交相 关资料 |
|
审核
核定缴费基数和应缴额 |
|
计划
编制征缴计划
|
|
征收
税务代征、银行托收、开具收据
|
|
|
|
|
三、申领失业保险金
|
备案
单位7日内提交失业人员名单、证明和档案 |
|
失业
登记
失业者在60日内填写登记表发失业证 |
|
申领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者在60日内填写失保金申领登记表、领证 |
|
审核
15日内审结并公布资格期限 |
|
发放
按月发放,次月起到银行领取
|
|
|
|
|
|
四、其他待遇申领
|
申请
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填写申请表 |
|
审核
|
|
发放
到银行领取 |
|
|
|
失业保险金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为单位累计缴费时间内每满1年工龄发给1个月,
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失业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
·失业保险金------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门诊医疗补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
·住院医疗补助金------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的70%,但累计不得超过本
人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和
·生育补助金------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
·丧葬补助金------10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
·抚恤金------10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
·职业介绍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职业培训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月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5%
绵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
市、县 |
市本级、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江油市 |
三台县、安县、梓潼县、北川县、平武县、盐亭县 |
|
失业保险金 |
280.00 |
238.00 |
|
门诊医疗补助金 |
28.00 |
23.80 |
|
合计 |
308.00 |
261.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