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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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开评生态住宅小区,上榜房地产企业缴纳的所得税率从33%降至15%。
  日前,成都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处吕仕友处长昨日向本报记者独家透露:从今年开始,凡是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小区被评为生态住宅小区的,经过相关部门评定后,缴纳的所得税率从33%降至15%。
  吕仕友处长告诉记者,为了调整住宅供应结构和提升开发品质,成都市建委、成都市环保局、成都市园林局、成都市绿化委员会等五家单位正在抓普通住宅性能认定和生态住宅小区的评定工作,凡是被评上生态住宅小区的项目,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相应减免税收的政策优惠。具体的优惠是房地产企业可以减免18%的所得税。
  具备条件:
  一、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二、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经济政策以及房地产开发建设程序;三、从事该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取得资质审批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等级证书。
  评定程序:
  一、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住宅小区方案设计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评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书面申请后,委托成都市建科住宅评定中心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照《成都市生态住宅小区评审指标体系》对申报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等内容进行初审。
  三、评定。住宅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申报单位组织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相应指标进行检测,并由评审组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在一个月内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报评定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1.生态住宅小区评定申请表;2.住宅竣工图及全套技术文件;3.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设备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5.生态住宅小区必需的检测报告。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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