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开、便民、勤政、廉洁为基本要求,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污染控制和排污收费为重点,全面推行环境保护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实行民主决策、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监督制约、实行环境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2、市环保局公开的部门
环境监察支队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科(行政许可科) 污染控制科
3、公开内容
(1)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污染控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即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排污许可及排污收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 (2)环评审批验收、排污申报、排污许可和排污收费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排污收费的测算方法。 (3)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方面的工作机构、办事人员、工作职责、职权。 (4)排污收费的征收、使用计划、完成时限、执行情况,包括污染治理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及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的审批时限、进展情况及审批验收结果。 (5)环保局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守则、廉政准则、工作纪律;公开举报电话、监督复议办法与措施。 (6)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污染控制管理和排污收费时违反规定的处罚意见、处罚程序和处罚结果。
4、公开形式和要求
(1)实行政务公开的消息要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媒体上公布。 (2)在办公地点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布办事机构及职能、办事人员,公布办事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逐步实行网上公布,并进入绵阳市政务网平台。 (3)机关公务人员实行佩带身份名牌上岗,并摆放有姓名、职务、职责的座牌。 (4)设立群众举报箱、举报热线,现已开通“12369”和“2229916”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群众意见的收集、登记、交办、反馈、归档等。 (5)对内实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公示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6)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本局聘请的环保督察员对本单位推行政务公开方面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