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

环境质量状况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各界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情况通报、联络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市内中、小学、幼儿园和成人教育的环境教育工作;组织编写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材料、教材和电子资料;组织重大环境保护活动的新闻报导等宣传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和国际环境奖推选工作;监督检查各项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复核、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负责人:冯玉玲 电话:0816-2228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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