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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绵市发改项目[2008]65号

签发人: 何 力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2008年省重大项目进行督导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经济商务)局、各园区经发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内部明电川机号494特急电报《关于对全省2008年重大项目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推进全省重大项目实施,加快“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的建设步伐,确保今年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遵照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近期由省发改委牵头,将于3月上中旬组织对全省2008年重大项目进行督导检查。为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对象

省政府2月29日常务会议审定安排的2008年续建和新开工重大项目和储备项目。我市共计32项,(其中:续建项目     13项,新开工项目5项(具体项目表附后)

二、督导检查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16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08〕4号)精神,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今年新开工重大项目,是否具备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的八项条件,项目开工时间;

(二)续建项目的投资完成额和主要工程质量、进度;

(三)重大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

(四)重大前期项目工作推进情况和本地区重大项目储备情况;

(五)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实施的协调机制和“并联审批”等工作创新机制情况;

(六)重大项目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包括目标管理、激励机制、责任追究等)。

三、迎检要求

1、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督导检查的内容,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提前深入项目现场,实地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实施当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省、市政府解决的事项,提出推进项目建设的建议和意见,对好的经验和取得的创新方法进行认真的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检查汇报要求:一是现场察看。二是查阅相关资料。三是听取汇报,除总体汇报材料外,每个重点项目还要形成单项汇报材料。四是书面汇报材料请于3月5日前用电子文档报市发改委,以便形成全市的汇报材料。

3、省督导检查组到达各地的具体时间和组成人员,将另行提前通知。

联系人:  胡巨澜     江浣

联系电话:2234020    电子邮箱:JWJH99@MY.GOV.CN

特此通知。

 

附:《绵阳市2008年省重大项目表》

 

 

 

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08省重点  督导检查  紧急通知

抄报:林新副市长、周鸣副秘书长。

抄送:委领导、委内各业务科室,存档。

         (共印4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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