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用能管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为确保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正常开展,12月19日省发改委召集各市(州)发改委、扩权强县试点县(市)发改委(局)、省咨询工程研究院在成都召开了四川省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培训会议,会议通报了当前我省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和严峻形势,结合即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对《四川省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意见》进行了专项培训,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署。
省发改委要求:用好节能评估审查这一重要抓手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节能工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存量资产节能,主要体现在淘汰落后技术设备,通过技改推进工业节能降耗;二是增量资产的节能,最重要的方面是严格准入,通过从源头上控制节能促进降耗,把好新上项目节能评估关。即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15条明确规定新上项目必须准入制度,依法强制节能评估,新上项目未经节能评估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已建成的不得投入使用,为此制定了《四川省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管理办法》和出台了《四川省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意见》。能评与环评具有同等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必须按照实施意见和要求把好关,环评起步较早,能评才开始起步探索。节能评估审查是项目建设的必要程序,某种意义上讲是权力更是一种责任,必须做到科学、务实、负责的进行评估,决不允许走过场,更不能弄虚作假,以保证项目建成后的节能降耗效益。各地要尽快启动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加强与省的沟通联系,总结完善随时反馈。(4)在节能减排考核中,国家对省目标考核,没有开展能评工作的将扣4分,省对各市(州)的考核将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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