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1、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
2、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制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
4、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
5、审核、转报和安排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
6、负责市投资委的日常工作;
7、承办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杨朝晖
电话:2233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