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和财政、金融、保险等运行形势并提出对策、措施、建议;
2.负责联系各家金融机构,协调各种金融机构对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
3.负责直接融资(债券、基金)申报工作,监管国家核准的债券和基金的募集及投向;
4.负责审核、申报项目贴息计划的安排和监管;
5.提出全市利用外资总规模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利用外资项目申报工作;
6.提出和申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负责权限以内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工作,审核和转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
7.负责审核、转报外资企业基本建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
8.承办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彭千纪
电话:22215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