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涪城区以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着力在夯实班子、民主管理、强化监督、建章立制四个方面下工夫,推动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以管“人”为基础选配好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把加强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在选好配强村领导班子上狠下功夫,坚持严把“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直接选举”三关,以邀请能人治村、优秀机关干部下派挂职等方式选好配强村级班子,490名优秀基层干部走上了管理岗位。
二是以管“钱”为重点强化财物监管。出台《关于村级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村财(乡)镇监管制度,在全区15个乡镇成立会计核算管理服务中心,将村级财务设立专户统一管理。在130个农业村成立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实行了公开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补充、村“两委”讨论确定、张榜公布、收集建议、答复询问的“六步公开法”,有效杜绝了不合理开支。坚持对村财务情况每年一审计,对村支两委主要干部每三年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去年以来,对在审计中发现的石塘镇干部私存独生子女费、龙门镇九龙村擅自支付租地定金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是以管“事”为中心打造基层“阳光政务”。采取“点题式”村务公开、构建村民理事平台、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召开群众答复会等多种方式,规范村务公开基本内容、主要形式、监管体系,确保落实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增强村干部的自我约束意识,促进农村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是以管“长久”为目标,着力推进“制度”建设。按照“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全程介入,严格监督”的原则,以强化制度建设为基础,建立完善了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事公务行为规范、违反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事公务行为规范责任追究办法、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村居主要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村(居)干部廉政档案、干群对话会、优秀村干部选拔等一系列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范了政务、村务管理,增强了基层干部科学、民主、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廉洁从政意识,推动了全区农村各项事业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