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负责审理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批准立案和报送省委、省纪委、省监察厅审批的党纪、政纪案件;审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审批、备案及征求意见的违纪案件;复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案件;督查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的案件的实施;负责全市案件质量检查和市纪委、监察局审批案件档案管理工作;协助、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审理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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