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市级部门和县(市、区)分为2个室。其中: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县(市、区)、党的关系在市委的企业单位的党纪政纪案件检查工作;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市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群团机关和党的关系在市委的事业单位的党纪政纪案件检查工作。
调查、分析纪检监察对象违纪动态,综合、反映案件检查工作情况;收集纪检、监察对象违纪线索;负责按程序对党纪政纪案件线索进行初核,立案查办党纪政纪案件;协调配合市级其他执纪执法部门查办党纪、政纪、法纪交叉的案件;协助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单位查办违纪案件;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案件检查工作进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