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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文化局办理行政许可指南
一、项目名称: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二、法定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23条;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兼并其他出版物发行单位,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出版物发行单位,超过批准部门行政区域变更地址,须依照本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三、法定条件:
1、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变更项目符合《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3、有必需的资金和设备,场地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
四、审批权限:
1、出版物发行单位中零售单位的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事项,由各区、市、县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受理。
2、出版物发行单位中批发、连锁单位的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事项,由市新闻出版局受理,新闻出版科初审后按有关规定转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核。
五、办理程序:
1、需申请人办理的程序: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配合市新闻出版局有关人员察看现场。
2、本部门内部办理的程序及时限:详见附1。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录:
1、申请书;
2、原《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机构、章程、注册资本、经营场所、计算机设备、人员资质等证明;
4、新设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新设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七、承诺期限: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20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九、有无数量限制:无。
十、年检(审):不需要年检。
十一、申请书格式文本:见附件2。
十二、咨询服务:
1、通讯地址:绵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局政务服务处(富乐路新益大厦东二楼)
2、邮政编码:621000
3、联系电话:(0816)2316821
4、网址:http://www.my-xzfw.gov.cn。
附件1:
绵阳市文化局办理“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工作程序
政务服务处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移送新闻出版科办理 |
新闻出版科组织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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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科在2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条件,需修改、补正的,填发《一次性告知书》,送政务服务处;
政务服务处收到经申请人修改、补正的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新闻出版科办理 |
附件2:
四川省出版物发行业
变更项目申请登记表
许可证号:
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制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除填写本申请表外,申请人还需根据变更项目的不同分别向我局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变更经营地址需提交新地址的产权证明文件(房产证或房租合同)和原地址的证明意见。
3、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新法人的证明文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4、变更经济性质需提高批准文件或企业章程等资料。
5、变更注册资金需提高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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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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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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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意见 |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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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意见 |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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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1、填表一律用钢笔,此表不得复印。
2、变更项目须提供上级单位批件。
3、变更项目需提供材料复印件(如租赁协议、房产证明及方位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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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原核准登记事项 |
现申请变更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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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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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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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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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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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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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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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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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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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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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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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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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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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变
更
理
由 |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请点击下载变更项目申请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