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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文化局办理行政许可指南
一、项目名称:二、法定依据: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25号)
三、法定条件:
国家禁止举办含有下列内容的演出活动: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社会稳定的;
2、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3、宣扬淫秽、色情、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4、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健康的;
5、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招徕观众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四、办理程序:
1、需申请人办理的程序: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的《演出证》;非国家核拨经费的营业性表演团体还应提供《营业执照》;
2、部门内部的工作程序:(附件1)。
五、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录:
1、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的《演出证》;非国家核拨经费的营业性表演团体还应提供《营业执照》;
2、与演出相关的各类演出活动合同文本;
3、完整的演出节目内容材料。
六、承诺期限:十二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和依据:依据《行政许可法》不收费。
八、有无数量限制:无
九、年审:无
十、申请书格式文本:(附件2)。
十一、咨询服务:
1、通讯地址:绵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局政务服务处(富乐路新益大厦东二楼)
2、邮政编码:621000
3、联系电话:(0816)2316821
4、网址:http://www.my-xzfw.gov.cn。
附件1:
绵阳市文化局办理“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工作程序
市场科组织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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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科在2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条件,需修改、补正的,填发《一次性告知书》,送政务服务处;
政务服务处收到经申请人修改、补正的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市场科办理 |
送交分管局长在2个工作日内审签(重大事项送局长审签) |
附件二:
四 川 省
营 业 性 演 出 单 位 申 报 表
名 称
四川省文化厅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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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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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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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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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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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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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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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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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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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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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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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代表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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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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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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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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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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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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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演出
场次 |
计划性 |
营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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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 |
名 称 |
地 址 |
电 话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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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施设备 |
舞台表演区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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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 席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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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练 场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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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 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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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卫生、安全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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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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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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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文化行政部门: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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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州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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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厅市场处审核意见 |
业务主管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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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核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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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领导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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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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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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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地、州文化局,一份报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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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专业 |
职称 |
学历 |
何时从
事本专
业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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