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文化局办理行政许可指南

 

一、项目名称:娱乐场所增加、变更电子游戏(艺)机型、机种、电路板审核

二、法定依据:

1、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1999年3月26日)第十八条:"娱乐场所增加或者变更游戏机型、机种、电路板,应当报原审核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2、省政府第152号令《四川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01年7月13日)第二十四条,"娱乐场所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地、法定代表人,增加或变更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或者对娱乐场所进行改建,应向原审核的文化、公安、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三、法定条件:

1、有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并且不得设立文化部明令禁止的五十八种机型、机种、电路板;

3、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歌舞娱乐应具备:1、夜总会等综合性娱乐场面积不得少于800平方米;2、歌舞厅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3、卡拉OK厅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4、迪吧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5设包间的卡拉OK厅总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5、每个包间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包间应有窗户并保持透明。电子游戏(艺)台球应具备:1、电子游戏(艺)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通道宽度在2米以上;2、台球厅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球台间距在1.5米以上。)

4、娱乐场所的安全、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办理程序:

1、需申请人办理的程序:工商部门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消防部门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营业场所方位图;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合格意见书》(歌舞娱乐项目需具备此项)。

2、部门内部的工作程序(附件1)。

五、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录:

1、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经营批文;

2、载有营业场所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的书面申请;

3、营业场所方位图;

4、设备清单;

5、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增加经营面积需具备此项)

6、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合格意见书》(歌舞娱乐项目需具备此项)。

六、承诺期限:十二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依据《行政许可法》不收费。

八、有无数量限制:

九、年检(审):

十、申请书格式文本:(附件2)。

十一、咨询服务:

1、通讯地址:绵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局政务服务处(富乐路新益大厦东二楼)

2、邮政编码:621000

3、联系电话:(0816)2316821

4、网址:http://www.my-xzfw.gov.cn。

 


附件1

绵阳市文化局办理娱乐场所增加、变更电子游戏(艺)机型、机种、电路板审核工作程序


经营单位变更登记表

 


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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