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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文化局办理行政许可指南
一、项目名称:经纪机构来绵承办组台演出许可
二、法定依据:
1、国务院第229号令《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第十四条:"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第二十五条"演出经纪机构承办组台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前20日报向其发放《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部门审批"。
2、文化部第25号令《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2年7月11日)第十六条:"申请设立演出公司、演出经纪公司,应当报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批,经批准的,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核发《演出证》,并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3、省政府126号令《四川省营业性演出管理办法》(1999年6月4日)第十四条"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须按规定报经省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方可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演出经纪活动"。第二十八条"演出经纪机构举办或承办营业性组台演出,须在演出前20日……报省文化行政部门审批。
三、法定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业务主管部门;
3、有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获得高级职称,具备一定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的负责人;
4、有3名以上获得演出经纪人资格的业务人员;
5、有与之规模相应的具有外语专业四级以上证书或者同等学历的人员;
6、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必要设施;
7、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财会人员;
8、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办理程序:
1、需申请人办理的程序:消防部门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2、部门内部的工作程序:见附件1。
五、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录:
1、载明单位名称、地址、经济性质、注册资金及来源、经营范围等内容的申请报告;
2、章程;
3、拟任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从业人员的身份、简历、学历、职称等证明材料(3名以上获得演出经纪人资格的业务人员,1名以上具有外语专业四级以上证书或者同等学历的人员);
4、办公场地的产权证明和使用权证明;
5、财务管理制度;
6、不低于20万元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六、承诺期限:十二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依据《行政许可法》不收费。
八、有无数量限制:
九、年审:
十、申请书格式文本:附件2。
十一、咨询服务:
1、通讯地址:绵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局政务服务处(富乐路新益大厦东二楼)
2、邮政编码:621000
3、联系电话:(0816)2316821
4、网址:http://www.my-xzfw.gov.cn。
市场科组织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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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科在2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条件,需修改、补正的,填发《一次性告知书》,送政务服务处;
政务服务处收到经申请人修改、补正的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市场科办理 |
送交分管局长在2个工作日内审签(重大事项送局长审签) |
附件1:
绵阳市文化局办理“经纪机构来绵承办组台演出许可”工作程序 附件二:
四 川 省
营 业 性 演 出 单 位 申 报 表
名 称
四川省文化厅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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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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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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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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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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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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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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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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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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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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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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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代表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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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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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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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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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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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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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演出
场次 |
计划性 |
营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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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 |
名 称 |
地 址 |
电 话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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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施设备 |
舞台表演区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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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 席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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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练 场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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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 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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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卫生、安全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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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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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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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文化行政部门: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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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州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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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厅市场处审核意见 |
业务主管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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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核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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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领导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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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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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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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地、州文化局,一份报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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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专业 |
职称 |
学历 |
何时从
事本专
业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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