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文化局、绵阳市新闻出版局、绵阳市版权局是主管文化艺术、文物保护、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博、新闻出版、版权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艺术、文博、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目标任务。
  (2)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文化艺术、文博、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规划组织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3)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试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及艺术教育,科研的发展。
  (4)管理指导大型文化艺术活动,推动和促进对外文化交流。
  (5)管理全市文化市场和出版市场,调查研究文化市场和出版市场发展态势,组织指导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的稽查工作和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6)管理和指导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协调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培育城乡电影市场。
  (7)管理和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8)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发展文化产业。
  (9)负责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合理利用文化资源。
  (10)管理全市文物事业和博物馆事业。
  (11)依法对全市新闻出版行业实施行政管理。
  (12)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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