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工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管理,全面完成公益林建设各项任务,提高公益林建设质量和效益,规范各级检查验收方法,根据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核查验收办法》和《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特制定本技术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建设核查验收。

第三条检查验收依据

1、国家、省下达的公益林建设年度任务和投资计划。

2、天保工程县(局)级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文件。

3、技术标准:《生态公益林建设》(GB/T18337—2001)系列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1994);《飞机播种造林技术规程》(GB/T15162—1994)等。

第四条检查验收对象与内容

(一)对象

各工程实施单位天保工程公益林年度建设任务。

(二)内容

1、人工造林:计划完成情况、作业设计及批复、面积、成活率、保存率、混交情况、经营管理措施、档案管理等;

2、飞播造林:计划完成情况、作业设计及批复、播区内宜播面积、出苗情况、成效面积、平均每公顷株数、苗木生长情况、管护措施、管理情况等;

3、封山育林:计划完成情况、作业设计及批复、面积、封育标志、封育成效、管理措施、档案管理等。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五条编制检查验收工作计划;开展业务技术及工作纪律培训,统一技术标准;制定检查验收质量控制措施,落实责任。

第六条收集与检查验收相关的计划、作业设计及批复、自查(抽查)文件资料、工程实施单位施工记录,各类统计报表,有关管理办法、技术标准、规程,准备检查验收所需仪器工具,调查用图、表等。

第三章技术标准

第七条人工造林

1、当年造林成活率

成活率≥85%(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地区≥70%)为合格,成活率41%—84%(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地区41%—69%)为需补植补播,成活率≤40%为不合格。

2、三年保存率

保存率≥80%(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地区≥65%)或郁闭度0.2以上为合格。

3、造林密度

公益林造林密度按《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或《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执行。

4、公益林实行以小班为单位的混交造林模式,混交比在30%以上。高海拔地区和地形破碎的山地提倡采用局部造林法,形成人工林与天然林块状镶嵌的混交林分。

5、管理类指标

1)作业设计:应有设计说明书、小班调查设计表与统计表、内业设计图等,并能反映造林时间、地点、面积、林种、树种、密度、混交、整地方式等内容。

2)档案:具有文、图、表等基本造林档案资料,并装订成册,有专人管理。

3)检查验收:具有检查验收的文、图、表成果材料,并能反映计划完成情况、造林时间、面积、树种、成活率、保存率、混交等基本内容。

4)管护:有管护措施,配备管护人员,小班内没有明显的人畜破坏。

5、调查允许误差

成活率、保存率允许误差≤±2%,核查面积允许误差≤±5%。

第八条飞播造林

飞播造林包括飞机播种造林和纳入飞播造林计划的人工点(撒)播造林。

1、术语

播区面积:播区内宜播面积和非宜播面积之和。

宜播面积:播区适宜飞播造林(种草)的各类土地面积之和。

非宜播面积:播区内非林业用地与林业用地内不适宜飞播造林(种草)的面积。

有效苗:播区内飞播或天然更新的目的树种,生长趋于稳定的健壮苗木均为有效苗。成效调查目的树种天然苗与飞播苗属同一个龄级,可计为有效苗;成效调查时,飞播作业后人工营造的目的树种苗木,可算为有效苗。

有苗样地:有1株(丛)及1株(丛)以上有效苗的样地。

出苗合格面积:飞播造林后达到出苗合格标准的面积。

成效面积:飞播造林后达到成效合格标准的面积。

损失面积:指飞播后因自然或人为因素转化为非林业用地的面积。

失败播区:飞播播区成效等级评定为差级的播区。

上报完成面积:指经检查验收后评定为合格播区的宜播面积。

2、出苗合格标准

播区宜播面积内平均每公顷目的树种苗木3000株以上(用人工植苗代替人工点撒播的平均每公顷目的树种苗木2550株以上),分布均匀,且有苗频度﹥50%为合格。

播区出苗等级划分为优级(有苗频度﹥70%)、良级(有苗频度61%—70%)、可级(有苗频度51%—60%)、差级(有苗频度≤50%)。

3、三年成效合格标准

1)小班合格标准(以下郁闭度或覆盖度是指有效苗的郁闭度或覆盖度)。

乔木型:郁闭度≥0.20,或小班平均每公顷有目的树种1050株以上,且分布均匀。

乔灌型:乔、灌木总覆盖度≥30%,其中乔木郁闭度≥0.10;或小班每公顷有目的树种乔、灌木1350株(丛)以上,其中乔木所占比例≥30%,且分布均匀。

乔灌草型:乔、灌、草总覆盖度≥50%,其中乔、灌木覆盖度≥20%;或小班每公顷有目的树种乔、灌木1050株(丛)以上,其中乔木所占比例≥30%,且分布均匀。

灌木型:灌木覆盖度≥30%,或小班每公顷有目的灌木1050株(丛)以上,且分布均匀。

灌草型:灌草综合覆盖度≥50%,其中灌木覆盖度≥20%;或小班每公顷有目的灌木1050株(丛)以上,且分布均匀。

2)样圆合格标准

乔木型:10m2样圆内有1株以上(含1株)有效苗。

乔灌型:10m2样圆内有1株乔木有效苗,或有3丛以上(含3丛)灌木有效苗。

乔灌草型:10m2样圆内有1株乔木有效苗,或有3丛以上(含3丛)灌木有效苗,或有2丛灌木且有3丛以上(含3丛)草类有效苗,或有1丛灌木且有7丛以上(含7丛)草类有效苗。

灌木型:10m2样圆内有3丛以上(含3丛)有效苗。

灌草型:10m2样圆内有3丛以上(含3丛)灌木有效苗,或有2丛灌木且有3丛以上(含3丛)草类有效苗或有1丛灌木且有7丛以上(含7丛)草类有效苗。

4、播区成效等级标准

飞播造林播区成效评定等级参照下表

5、实行乔灌(草)、针阔等混播,混播比在30%以上。

6、播区出苗和成效调查时间

当年秋季或翌年春季进行出苗检查;飞播满3年后进行播区成效检查。

7、检查允许误差

面积允许误差≤±5%;郁闭度调查允许误差≤±0.05;覆盖度调查允许误差≤±5%;株数调查允许误差≤±5%。

第九条封山育林

1、当年封山育林合格标准

1)封山育林小班合格的必要条件:

①具有完整的规划设计文件,包括图、文、表;

②设置了固定的封山育林标志及设施;

标志标准:设立永久性固定碑牌,并注明封山育林各项内容,即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封育范围、面积、年限、类型、方式、措施、管护机构及人员等。

③落实了管护机构和人员;

④制定了封山育林措施。

2)封山育林小班的可选条件:

①有培育前途的疏林地;

②每公顷有天然下种能力且分布均匀的针叶母树60株以上或阔叶母树90株以上的无林地。如同时有针叶和阔叶母树时,则按针阔比例计算株数是否达到合格标准。

③每公顷有分布均匀的针叶幼苗、幼树900株以上或阔叶幼苗、幼树600株以上的无林地。如同时有针叶和阔叶幼苗幼树时,则按针阔比例计算株数是否达到合格标准;

④每公顷有分布较均匀的萌蘖能力强的乔木根株900个以上或灌木丛750个以上的无林地;

⑤分布有珍贵、稀有树种,并有培育前途的地块;

⑥人工造林困难的高山、陡坡、岩石裸露地、水土流失严重的沙荒地、经封育可望成林或增加林草覆盖度的地块;

⑦每公顷有分布均匀的毛竹100株以上或杂竹覆盖度在20%以上的无林地;

⑧每公顷有分布较均匀的草类(牧草除外)4500株以上;

⑨封山育林小班中同时存在针阔母树、针阔幼苗幼树、灌木时,根据封育类型,采用综合参数值确定,综合参数值须≥1。

计算方法如下:

乔木型:

综合参数值=

乔灌型(乔灌草型):

综合参数值=

3)封山育林合格小班标准:满足上述所有必要条件,同时满足任意一项可选条件。

3、封育成效合格标准

封育期满后,开展封育成效调查。封育成效以小班为单位进行成效评定。

1)乔木型:小班郁闭度大于等于0.2,或小班平均每公顷有林木1100株(含原有林木)以上,且分布均匀。

2)乔灌型:小班每公顷有乔、灌木1350株(丛)以上,或乔、灌木总覆盖度大于等于30%,其中乔木所占比例在30%~50%,且分布均匀。

3)乔灌草型:乔灌草综合覆盖度≥50%,其中乔、灌木覆盖度≥20%;或每公顷有乔、灌木1050株(丛)以上,其中乔木所占比例≥30%,且分布均匀。

3)灌木型:小班灌木盖度大于等于30%,或小班每公顷有灌木不少于1000株(丛),且分布均匀。

4)灌草型:小班灌草综合覆盖度大于等于50%,其中灌木覆盖度不低于20%。

5)竹林型:小班每公顷有毛竹大于等于450株或杂竹覆盖度大于等于40%,且分布均匀。

6)草本型:小班每公顷有草类10000株以上,且分布均匀。

4、调查允许误差

面积允许误差≤±5%;郁闭度允许误差≤±0.05;覆盖度允许误差≤±5%;株数允许误差≤±5%。

第四章检查验收原则与方法

第十条检查验收原则

1、省、市(州)检查验收按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检查单位,并确定检查工作量。

2、检查单位和任务量一旦抽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如遇重大灾情或特殊情况,应得到工程管理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改动。

3、省、市(州)级当年及成效检查验收比例

省级复查比例为:在市(州)级抽查的基础上,抽取20%的县作为复查对象(每个市(州)至少有1个县),在复查县抽取工程任务量不低于35%、资金比例不低于90%。以省为单位计算,抽取工程任务量7%左右、资金比例20%左右。市(州)级抽查比例为:在县自查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县进行检查,检查工程任务量占当年全市(州)工程任务总量的20%以上、资金比例100%。

4、县级当年或成效要进行全面自查。

5、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复查、抽查单位和小班抽取方法

1、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检查单位的抽取

在被查县内,根据该县应查面积,按其各乡(镇、林场)(以下简称乡)上报完成面积从小到大依次排列(应查面积较大的单位按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构成一个闭合环,按规定的起始号和间隔号抽取检查乡,直至抽中的检查乡累计面积与该县应查面积大致相等(允许误差≤±5%)。若面积相差过大,最后一个检查乡可以由最接近应查面积的乡来代替。当循环抽取的乡重叠时,改抽比其序号大一号的乡。抽中的乡全查。

若检查县工程建设任务集中在1—2个乡内,则可以小班为单位按面积依次排序,据上述方法抽取检查小班。

2、飞播造林检查单位的抽取

1)机播造林:省级复查在县级自查基础上,以省为单位根据播区总数按以下比例抽取应查播区。播区数在30个以上的,抽取播区数不少于15%;播区数在30个以下的,抽取播区数不少于4个。

应查播区数确定后,再按不同飞播类型上报的播区宜播面积比重确定各飞播类型应查播区数。

在同一个飞播类型中依据统计上报的播区宜播面积从大到小排序,形成一个闭合环,按规定的起始号和间隔号循环抽取检查播区,直至抽足应查播区数。当循环抽取的播区重叠时,改抽比其序号大一号的播区为检查播区。

2)人工点(撒)播造林:抽取方法同人工造林。

第五章人工造林调查方法

第十二条面积核实

1、通过查询近年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各类档案资料,访问附近居民和当事者,核实有无年度间、项目间重复上报的情况。

2、通过调查造林季节、整地方式、种苗来源、苗龄、目测平均高、访问附近居民等方法,判断所查小班的造林时间与上报年度是否吻合。

3、小班面积调查

核实面积是指经调查确定的实际造林面积,包括造林合格面积、待补植补播面积、造林失败面积、损失面积等造林作业面积。

小班核实面积调查:根据作业设计图和自查验收图,深入现场,选择良好的调绘位置,采用对坡目测调绘的办法,逐小班仔细校核界线、求算面积。当两者小班位置形状基本一致,面积相差≤±5%时,认可原面积;当两者位置形状有明显出入且二者面积相差>±5%时,用最新最大比例尺的地形图重新调绘,或利用GPS仪、罗盘仪现地实测,以本次核实面积为准;当两者小班无重叠时,重新调绘或实测面积,小班判定为不合格。小班中有不属于造林对象的,应在核实面积中予以扣除。

小班损失面积调查:造林后因工农业基本建设(如修路、建房、采矿、修河渠、水库或其它)和自然因素(如泥石流、滑坡、特大洪灾等)等引起的变成非林业用地的地块,实地调绘或实测求算面积。

在有条件的地方,可用罗盘仪或GPS仪实测小班面积,并将测量结果转绘到比例尺符合规定的地形图上。

5、将所有核实小班转绘到最大比例尺的地形图上。

第十三条成活(保存)率调查

1、采用样带法调查成活(保存)率及单位面积株数。样带宽10米,垂直等高线随机布设在小班内,样带长根据样带调查面积比例及样带宽度确定。

2、样带调查的面积比例:当小班面积<7公顷时,样带面积应占小班面积的5%;7-30公顷的,样带面积应占3%;>30公顷的,样带面积不少于2%。

3、在样带内计数总的人工造林株数(包括死苗)以及成活(保存)株数,据此计算小班成活(保存)率。

4、按穴造林时,一穴内有造林株数或成活株数或死苗株数两株或两株以上的,均按一株计算;频死或生长衰弱无成活希望的幼苗,按死株记载。

第十四条检查小班外业调查表填写

调查表分为调查表1“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人工造林检查验收小班外业调查表”和调查表2“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人工造林检查验收小班外业调查样地表”。

1、调查表1

本表适用于当年和3年后保存情况调查记载。

6栏填国有、集体。

7栏填国有、集体、个人和其它。

8栏填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9栏填记小班实际造林树种,混交造林按树种及组成填记,如6柏木4桤木。

10栏填记造林地上立木分布的均匀程度。分为均匀、较均匀、不均匀三级。

11栏填该小班计划造林面积。

12栏填小班作业设计面积。

13栏填小班原上报完成造林面积。

14栏填记现地调查确定的实际造林面积,不包括不属于人工造林地类(如有林地、农耕地、建筑用地、水域等)的地块面积。

15栏根据样带内成活(保存)株数除以样带内总造林株数计算,其值为百分数取整数。

16栏填除损失面积以外的、成活率≥85%(保存率≥80%)(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地区分别为≥70%、≥65%的面积)的核实面积。

17栏填写上报年度确实经过人工造林,但因工农业建设或自然等原因而变为非林业用地的地块面积。

18栏填记损失原因代码。修路—1、建房—2、采矿—3、修河渠、水库—4、自然(指泥石流、滑坡、特大洪灾等)—5、其他—6。

19栏填记成活(保存)率<40%的面积。

20栏填失败原因代码。如自然因素—1、人畜破坏—2、苗木质量—3、造林技术—4、设计(如在常年洪水位下造林、在目前经济技术条件下不可能成功的地块上造林等)-5、其它—6。

21栏:苗木合格率=(调查的二级以上造林用苗总株数/调查的造林用苗总株数)×100%。

22栏填记作业设计情况代码。作业设计有说明书、表、图等,并能反映造林时间、地点、面积、林种、树种、密度、混交、整地方式等内容为好,代码为√;若未搞作业设计或作业设计粗放,则为差,代码为×。

23栏填记档案建立情况。具有图、表、文等基本资料,有专人管理,并将造林档案装订成册为好,代码为√;有说明书、表、图,但未装订成册或无专人负责管理,或未建立档案的为差,代码为×。

24栏填记检查验收情况。具有检查验收成果材料,并能反映计划完成情况、造林时间、面积、树种、成活(保存)率等基本内容为好,代码为√;若未进行检查验收或未到现地进行检查验收的为差,代码为×。

25栏填记造林地管护情况:有管护措施和管护人员,小班内无明显的人畜破坏为好,代码为√;有管护措施和管护人员,但有人畜破坏的,或无管护措施或无管护人员的为差,代码为×。

26栏填小班实际幼林抚育面积。

27栏填小班造林前的地类,包括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沙荒等。

28栏填记现地核查时根据整地、栽植等环节判断林地水土流失“增加”或“减少”的状况。

29栏填“一致”或“不一致”,对“不一致”的情况,在备注栏注明。

30栏填记需要说明的重要情况,如是否是干旱干热河谷等。

2、调查表2

调查表2是调查表1的补充,是小班样地调查情况的记载表。它是计算成活率、保存率及苗木合格率等的依据。

4栏填小班作业设计的每公顷造林株数。

6栏填实际造林树种,混交林则填记组成式。

14栏、21栏、26栏填记样带内二级以上合格苗数。

第六章飞播造林调查方法

第十五条面积核实

在现地利用播区设计或施工图,也可利用卫片、航片对抽中播区面积进行核对。若面积误差在±5%以内,认可原面积,面积误差超过±5%的,以本次核查面积为准。

第十六条出苗、成效调查

出苗调查:除人工点(撒)播采用小班调查法外,均采用成数抽样调查法。

成效调查:除人工点(撒)播采用小班调查法外,根据播区飞播苗木可视程度,选用小班调查法或成数抽样法。

1、小班调查法

1)、出苗调查

采用2m2样圆调查有效苗木株数。

样圆设置及数量:在区划的宜播小班内,按下列标准机械布设2m2(半径0.80m)样圆。小班面积5公顷以下,不少于20个;小班面积5—10公顷,不少于30个;小班面积10.1—20公顷,不少于40个;小班面积20公顷以上,不少于50个。

2)、成效调查

当郁闭度≥0.20(灌木覆盖度≥30%)时,用郁闭度(覆盖度)评价小班,否则采用10m2样圆调查有效苗株数。

样圆设置:在区划的宜播面积小班内,按下列标准机械布设10m2(半径1.79m)样圆:小班面积5公顷以下,不少于6个;小班面积5—10公顷,不少于8个;小班面积10.1—20公顷,不少于10个;小班面积20公顷以上,不少于15个。样圆布设:按照机械抽样原则均匀布设样圆。

2、成数抽样调查法

凡不能目视确定幼林边界的机播播区,以播区为总体,采用成数抽样方法,分别估测播区的宜播面积和有苗面积的成数,有苗面积成数估测精度要求达到80%,可靠性为95%(t=1.96),计算样圆数量,并按调查线和样圆间距的计算结果布设样圆,进行实地调查和统计。

1)调查样圆设置数量

样圆数量计算公式:

式中:n-样圆数量,t-可靠性指标(采用95%时、t=1.96),E=允许误差限(=0.2),p-有苗面积成数预估值,10%—安全系数。

为保证宜播面积调查精度不低于80%,对最少样圆数规定如下:

设计宜播面积比重﹤播区面积的60%,样圆数不少于80个;设计宜播面积比重为播区面积的60%—70%,样圆数不少于65个;

设计宜播面积比重﹥播区面积的70%,样圆数不少于45个。

2)调查线的设置及样圆间距

在地形图上沿航线垂直方向等距离设置平行调查线,线间距为1—3公里。一个播区调查线不得少于3条。

调查线数(取整)=播区长度(公里)÷调查线间距(公里)。

或:调查线数(取整)=样地数×样圆间距(≥10米)/播区宽度(米)

起始调查线距播区边缘的距离=播区长度÷(调查线数+1)。播区两端调查线距边界不应少于500米。

在调查线上间隔一定距离设置样圆,样圆间距=调查线总长度÷样圆数。

在地形图上布线后,则由西向东、由北向南逐调查线进行样圆编号。

3)样圆定位、设置及样圆调查

样圆定位:在现场用罗盘仪或GPS仪按计算出的调查线起始点和样圆间距定位,第一个样圆与播区边界的距离为半个样圆间距。

样圆设置:依据样圆间距在地面设置样圆,出苗调查样圆面积为2m2(半径0.80m),成效调查样圆面积为10m2(半径1.79m)。

样圆调查记载所属地类、树种、苗木株数、分布情况等。

第十七条调查记载表的填写

调查表为调查表3“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飞播造林检查验收出苗、成效调查记载表(成数抽样调查法)”、调查表

4“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飞播造林检查验收出苗、成效调查记载表(小班调查法)”和调查表5“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飞播造林检查验收出苗、成效样圆调查记载表”。

调查表3的填记:

调查类型:指出苗调查和成效调查两种,在使用时需标示出调查类型,划“√”表示。不同调查类型适用的标准与调查方法有异。

8栏、21栏分别填记播区设计及样圆调查出的树(灌、草)种及组成。

9栏:根据第19栏按播区等级评定标准确定,填记优、良、可、差。

14栏至第21栏:根据调查表5各样圆调查情况统计而来。

23栏填记损失原因代码。修路、建房—1,采矿—2,修水库河渠—3,山林火灾—4,其它—5。

25栏填记失败原因代码。调查设计—1,自然原因—2,人畜破坏—3,种子质量—4,播期选择—5,飞行作业—6,其它—7。

26栏填记作业设计情况代码。作业设计有说明书、表、图等,并能反映飞播造林时间、地点、面积、林种、树种、混播、飞行作业方式等内容为好,代码为√;若未搞作业设计或作业设计粗放,则为差,代码为×。

27栏填记档案建立情况。具有图、表、文等基本资料,有专人管理,并将造林档案装订成册为好,代码为√;有说明书、表、图,但未装订成册或无专人负责管理,或未建立档案的为差,代码为×。

28栏填记检查验收情况。具有检查验收成果材料,并能反映计划完成情况、面积、树种、出苗合格(成效)率等基本内容为好,代码为√;若未进行检查验收的为差,代码为×。

29栏填记飞播地管护情况:有管护措施和管护人员,小班内无明显的人畜破坏为好,代码为√;有管护措施和管护人员,但有人畜破坏的,或无管护措施或无管护人员的为差,代码为×。

30栏填小班实际幼林抚育面积。

调查表4的填记参照调查表3。

第七章封山育林调查方法

第十八条面积核实

在现地根据作业设计图和自查验收图,逐小班校核、调绘和求算面积。当两者小班位置形状基本一致,面积相差≤±5%时,认可原面积;当两者小班位置形状有明显出入或二者面积相差>±5%时,用符合规定比例尺的地形图重新调绘,或利用GPS仪、罗盘仪现地实测,以本次核实面积为准;当两者小班无重叠时,重新调绘或实测面积,小班判定为不合格。封育小班中有不属于封育对象的,应在核实面积中予以扣除。

对封育对象正确,但因工农业建设、自然灾害等造成损失的小班(地块),重新调绘、求算的面积为损失面积。

第十九条小班调查

1、采用小班调查法调查封育当年实绩和成效。

2、当郁闭度≥0.20(灌木覆盖度≥30%)时,有郁闭度(覆盖度)评价小班,否则采用10m2样园调查。

在小班内随机布设面积10m2(半径1.79m)样园进行小班调查。样园数量:小班面积5公顷以下,不少于6个;小班面积5—10公顷,不少于8个;小班面积11—20公顷,不少于10个;小班面积20公顷以上,不少于15个。

3、封育当年调查记载样方内母树树种、株数;毛竹株数、杂竹覆盖度;灌木树种、丛(株)数;珍稀树种、株数;幼苗幼树、株数;萌芽乔木、兜数和草种、株数等。

封育成效调查记载样方内乔木树种组成、郁闭度、株数、平均高;灌木树种、覆盖度、株(丛)数;草种、株数;毛竹株数、杂竹覆盖度等。

第二十条检查小班外业调查表填写

封育当年和成效调查用调查表6“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封山育林检查验收小班调查表”。有关填写说明如下:

5栏填小班作业设计面积。

6栏填上报完成面积。

7栏填经现地核实的封育面积。

8栏填国有、集体。

9栏填国有、集体、个人和其它。

10栏填疏林地、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地类。

11栏填封育前的小班郁闭度。

12栏填封育可选条件中的具体某一款,如“疏林地”、“有母树的无林地”、“有幼苗(树)的无林地”等。

13栏填乔木型、乔灌型、灌木型、灌草型、竹林型、草本型。

14栏填全封、半封、轮封。

15栏填小班封育年限,如5年、7年。

16栏填实际开始封育的年度。

17栏填封育目的树种(组):分松类、杉类、柏木类、针叶类、杨柳类、栎类、其它阔叶类、珍稀树种类、沙生树种类、针阔混交类、经济树种类、毛竹、杂竹、灌木类、草本类、乔灌类、灌草类等归类填写。

18—21栏适用于当年检查验收填写。分别填母树和珍稀树种的种类、株数。

22—24栏,既适用于成效调查填写,又适合封育当年的萌蘖桩、幼苗、幼树调查(但要在“乔木(萌蘖桩、幼树、幼苗)”的相应位置注明,并只填树种组成和株数两栏)。树种组成填组成式。

25栏成效调查填记。

26-31栏当年和成效调查共用。

32栏:当年调查填合格面积,成效调查填成效面积。

34栏填损失面积的原因。如毁林开荒-1、工程建设-2、自然灾害-3、其它-4。

36栏填写失败面积的原因代码。如封育标志设施未建-1、管护机构和人员未落实-2、封山育林措施不落实-3、作业设计不合格-4、其他—5。

37栏填写作业设计情况代码。作业设计有说明书、表、图等,并能以小班为单位反映封育时间、地点、面积、树种、封育类型、封育方式、封禁措施等,内容完整、合理的为好,代码为√;如未搞作业设计或作业设计对象错误或作业设计粗放的,则为差,代码为×。

38栏填档案建立情况。具有图、表、文等基本资料,装订成册,有专人管理的为好,代码为√;如未建立档案,或重要档案不齐,或无专人管理的为差,代码为×。

39栏填检查验收管理情况。具有检查验收成果材料,并能反映检查时间、核实面积、及封育措施等情况的为好,代码为√;如未进行检查验收或未到现场检查验收的为差,代码为×。

40栏填小班实际育林(补植补播等)面积。

41栏填封育标志设施情况。如应建未建为差,代码为×;反之为好,代码为√。

42栏填管护机构和人员情况。如未设机构和人员为差,代码为×;反之为好,代码为√。

19、21、24、26、29栏株数单位均为“株(丛、兜)/公顷”。

1—17栏、第32—42栏,当年调查和成效调查均应填写。

第八章内业

第二十一条整理资料和建立小班数据库

核对整理野外调查记录表和调绘图纸,做到图表对口、资料齐全、计算无误。外业卡片确认无误后,按照建设单位及区划系统(县—乡(镇)—村—小班;林业局—林场—作业区—林班—小班)建立小班数据库。

第二十二条人工造林检查计算方法

1、成活率、保存率计算

成活率=(小班样带内成活株数/小班样带内总植苗株数)×100%

保存率=(小班样带内保存株数/小班样带内总植苗株数)×100%

2、面积核实率:指上报年度经核实后实际完成(保存)的人工造林面积(即核实面积)与上报面积的百分比。

面积核实率=(核实面积/上报面积)×100%

3、面积合格率:指上报年度经核查成活率(保存率)等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工造林面积分别与上报面积和核实面积的百分比。

面积合格率(上报)=(合格小班面积/上报面积)×100%

面积合格率(核实)=(合格小班面积/核实面积)×100%

4、管理指标的计算

作业设计率=(∑作业设计小班面积/∑核实面积)×100%

建档率=(∑建档小班面积/∑核实面积)×100%

检查验收率=(∑检查验收小班面积/∑核实面积)×100%

管护率=(∑有管护措施小班面积/∑核实面积)×100%

抚育率=(∑抚育小班面积/∑核实面积)×100%

第二十三条飞播造林计算方法

1、出苗调查

1)、小班调查法

播区核实面积=

播区出苗合格面积=

播区平均每公顷有效苗株数=

播区有苗频度(%)=

2)、成数抽样调查法

播区核实宜播面积=

播区每公顷有效苗木株数=

播区有苗频度(%)=

播区出苗合格面积=

2、成效调查

1)、小班调查法

播区面积核实率(%)=

播区核实宜播面积=

播区成效面积=

播区宜播面积核实率(%)=

播区宜播面积上报成效率(%)=

播区宜播面积核实成效率(%)=

播区小班平均每公顷有效苗木株数=

2)、成数抽样调查法

播区核实宜播面积=

播区宜播面积核实率(%)=

播区成效面积=

播区宜播面积上报成效率(%)=

播区宜播面积核实成效率(%)=

播区平均每公顷有效苗木株数=

3、综合管理情况指标计算参照人工造林。

第二十四条封山育林检查计算方法

1、小班平均每公顷株数式中:—小班平均每公顷株数

—样地内母树(毛竹、灌木)株(丛)数

c—为换算系数10000(1×1米样方)或2500(2×2米样方)。

N—样地数

2、面积核实率

面积核实率=(核实面积/上报面积)×100%

3、面积合格率

合格率(上报)=(合格小班面积/上报总面积)×100%

合格率(核实)=(合格小班面积/核实总面积)×100%

4、管理指标的计算

作业设计率=(∑作业设计小班面积/∑核实面积)×100%

建档率=(∑建档小班面积/∑核实面积)×100%

检查验收率=(∑检查验收小班面积/∑核实面积)×100%

管护率=(∑有管护措施小班面积/∑核实面积)×100%

育林率=(∑育林小班面积/∑核实面积)×100%

第二十五条小数点的取舍

1、面积以公顷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成活率、保存率的百分数和株数均取整数,其他各率百分数均保留一位小数。

第二十六条数据统计

根据小班数据库,分别按照统计表要求进行统计。

1)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建设检查结果汇总表。

2)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人工造林检查验收情况统计表。

3)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飞播造林检查验收情况统计表。

4)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封山育林检查验收情况统计表。

第九章检查成果

第二十七条提交成果

1、检查验收数据库文件

2、检查验收各类统计表

3、检查验收文字报告

4、检查验收图

1—3项另需有磁盘或光盘文件。

第二十八条检查验收报告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报告内容应包括:

1)检查验收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受检单位、核查任务量,检查验收组织、参加人员,核查方法,检查验收质量等。

2)检查验收结果:用文字和表格分述受检单位公益林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完成及综合管理情况等。

3)分析与评价:用统计数据和典型实例,详细分析公益林建设计划完成率高低的原因,规划设计执行好坏的原因,施工质量高低的原因以及管理措施到位与否的原因,客观公正地评价公益林建设成效。

4)总结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具体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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