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市州”考核办法》(川天退[2008]2号)的规定,经绵阳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由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邱明君为组长的天保工程“四到县市区”考核和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检查监察组,分片负责开展检查和监察工作,对全市2007年度天保工程建设违纪违规查处情况、2003年飞播造林、封山育林成效及2004年人工造林保存合格情况、2007年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完成情况、各级政府履职情况、工程建设实施、资金管理、任务管理、审计监督、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情况及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考核。整个考核和执法监察工作预计在5月底结束。
绵阳市林业局天保中心
2008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