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设置与任职条件
1、档案专业人员设有哪些技术职务? 答:档案专业人员设有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和管理员职务。其中:研究馆员为正高级职务、副研究馆员为副高级职务、馆员为中级职务、助理馆员为助理级职务、管理员为员级职务。 (见职改字[1986]第39号文件)
2、档案专业职务的设置有何规定? 答:省和成都市档案馆设研究馆员及其以下职务;市、地、州档案馆和成都市属专业档案馆设副研究馆员及其以下职务;县档案馆及市、地、州属专业档案馆和省级机关与地师级单位档案部门一般设馆员及其以下职务。 (见川职改[1986]023号文件)
3、对担任档案专业职务的人员在政治条件方面有何特别要求? 答:除思想政治方面的基本条件外,还要求恪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一些机密性较强的工作岗位,还需具有其他相应要求的政治条件。 (见职改字[1986]第39号文件)
4、管理员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是什么? 答:任职条件:大学专科、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符合政治条件要求,初步掌握档案专业基本知识,对档案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初步掌握档案工作和基本方法和技能,并能较好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岗位职责:从事基层档案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从事档案专业的具体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见职改字[1986]第39号文件)
5、助理馆员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是什么? 答:任职条件: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担任管理员工作二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工作四年以上,符合政治条件要求,比较系统地管理掌握了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了解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件规章制度;有一定工作能力,能胜任和履行助理馆员职责;初步掌握一门外语或基本掌握古汉语。 岗位职责:参与档案理论或业务的研究;担任档案管理或业务指导工作;参与编辑档案材料的工作;参与培训档案专业干部的教学工作。 (见职改字[1986]第39号文件) 6、馆员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是什么? 答:任职条件: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二年左右;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助理馆员职务二至三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职务五年以上,符合政治条件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 ⑴系统地掌握了档案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⑵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法规;能起草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⑶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能胜任和履行馆员职责; ⑷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 岗位职责:独立进行档案理论与业务研究,拟订档案管理工作计划、方案;独立从事或指导档案业务工作;独立完成档案材料的编辑工作;编写高等档案专业教材、承担授课任务、指导学生实习。 (见职改[1986]第39号文件) 7、副研究馆员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是什么? 答:任职条件:获得博士学位担任馆员职务二至三年;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五年以上,符合政治条件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 ⑴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档案学有较深的研究,并有一定水平的论著; ⑵具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指导档案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学术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工作成就显著; ⑶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岗位职责:研究档案业务工作的历史、现状和趋势,研究档案内容和形成规律,拟订管理工作的重要计划、方案;负责档案业务、理论咨询,解决疑难问题;承担或主要主持重大业务项目、专题的研究,编审档案史料;负责档案学术理论研究,承担大专以上教材的编审工作 (见职改字[1986]第39号文件) 8、研究馆员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是什么? 答:任职条件:担任副研究馆员五年以上,符合政治条件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 ⑴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档案学有较深的造诣,并具有较高水平的论著; ⑵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指导档案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学术研究,解决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工作成绩卓著,对档案事业有较大贡献; ⑶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岗位职责:研究国内外档案工作的历史、现状和趋势,介绍和推荐国内外科研成果,拟订档案事业建设和发展规划;负责档案业务、理论咨询,解决重大疑难问题;解决史料编审中的疑难问题;负责指导档案学术研究,提供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见职改字[1986]第39号文件) 二、申报材料的准备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呈报材料有何基本要求? 答:呈报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可靠、无误。 (见川职改[1997]23号文件) 2、申报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呈报哪些材料? 答:⑴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⑵个人政治思想和工作总结一式二份(或按评委会的要求执行); ⑶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审查后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二份(或按评委会的要求执行); ⑷学历证书、任现职或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主要业绩(含论文、著作、成果、成绩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 ⑸员级晋升助理级职务者。需呈报现职务任期内历年年度考核或任期届满的考核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套。 (参见川职改[1991]8号、川职改[1994]16号等到文件)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呈报哪些材料? 答:⑴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⑵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一式5-15份(具体按评委会的要求); ⑶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审查后签名盖公章的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5-15份(具体按评委会要求执行); ⑷最高学历证明、论文、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以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外语考试有效期内的合格证书或外语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属于外语免试的应送免试依据材料。 ⑸现职务任期内历年年度考核或任期届满考核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套。 (参见川职改[1991]8号、川职改办[1994]16号等文件) 4、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呈报哪些材料? 答: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各一式一份; ⑵担任现职务以来本人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3000-5000字)一式3-5份; ⑶代表1-2篇(选择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学术或成果总结等。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是第几作者、承担的内容、份额和所起的作用)。 ⑷最高学历证件(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系列和专业则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藏语文)考试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或在下一年度考试前有效的成绩通知单各一份。若系复印件,原件审查人应签名并加盖公章。属于外语免试的,应送免试依据材料。 ⑸获奖证书、专业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各一份。如系复印件,原件审查人应签名并加盖公章。 ⑹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10-15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 ⑺属委托评审的,应送具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委托书。 ⑻材料目录(清单),一式2份。 (见川职改[1997]23号文件)
(以上摘自《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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