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梓潼县总工会、劳动保障局、公安局、安监局等10 个部门在今年6 月15 日—7 月15 日联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7 月下旬至8 月上旬,由县总工会和县劳动保障局分别牵头组织两个检查组到全县的砖厂和部分酒店、生产企业及建筑工地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检查,并对企业加强用工管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出了要求。 通过检查,梓潼县企业在加强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总体开展较好,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依法经营。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证照养全、手续完备。二是劳动用工渠道清楚,来源合法。企业用工基本为当地农民工,未发现有未成年人用工。三是劳动保障执行较好。企业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注重安全生产,改善了劳动者的生产条件,购置了安全帽、口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进行了特殊保护。四是未发现企业有违法用工情况。企业无拐骗农民工和智障人员、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情况,也未发现有扣押劳动者有效证件和恶意拖欠工资等行为。 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企业与劳动者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工作开展不够。客观方面,砖厂、酒店和建筑工地劳动者流动性较大,企业对劳动者的流动缺乏刚性约束,主观方面,部分企业和劳动者对签订劳动合同意识淡薄,对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重视不够。二是中小企业职工参加社保面窄人少。许多企业有为职工购买社保的意愿,但职工流动性较大不好操作,同时许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不愿意参加社保,另外对农民工如何参加社保的相关政策法规尚不完备。三是部分职工安全防护意识仍然薄弱。一些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安全帽、口罩等防护设施,职工嫌热和不方便没有佩戴。四是中小企业工会组织建立较差。只有极个别规模大、管理好的砖厂和酒店建立了工会组织,大多数企业以人员流动性大为由没有组建工会。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企业:一要进一步加强《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企业法人不仅要学习贯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且要组织职工学习,让职工知晓劳动法律法规的内容,自觉依法行事。二要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用工合同。不论职工到企业务工时间长短,只要在企业务工企业就应与他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同时要加强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严格依照劳动用工合同约束企业与职工的行为。三要动员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社保。企业应主动为职工购买社保,并加强职工社保政策的宣传、引导。不愿参加社保的职工应为企业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四是进一步注重劳动者的安全保护。企业应重视安全生产,进一步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督促职工搞好安全生产自我防范保护。五要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已建工会的企业,企业法人要支持工会工作,利用工会组织进一步协调劳资关系。有条件但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要积极建立工会,并为工会正常履职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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